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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如何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日期:2019-11-19 点击:462次

    如何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1)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债务人或者当地普通居民家庭日常消费水平的;(2)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仍出借款项的;(3)债权人明知或者应知债务人已大额负债无法偿还,仍继续出借款项的。

  • 如何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日期:2019-11-19 点击:278次

    如何界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是指夫妻为履行经济扶养、生活照顾、精神抚慰义务而进行共同消费或者积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是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者夫妻另一方在生产经营中受益的情形。

  •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
    日期:2019-11-19 点击:400次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或者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该债务性质应当如何认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或者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应当区分属于公司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在认定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下,如果债务人在借款或者担保时收取了经济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借款、担保行为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该借款或者担保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因夫妻一方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性质应当如何认定
    日期:2019-11-19 点击:344次

    因夫妻一方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性质应当如何认定判断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在于审查债务人配偶是否分享了利益。如果债务人配偶通过债务人的活动从中受益,例如在从事家庭经营等活动中发生侵权行为,按照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的活动并非为了家庭利益且债务人配偶也未从中受益的,应当认定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 离异后又在第二次婚姻关系内签订了购房合同,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到底应该属于哪次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9-11-19 点击:285次

    离异后又在第二次婚姻关系内签订了购房合同,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到底应该属于哪次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个人房产婚后收益及增值到底属于谁
    日期:2019-11-19 点击:122次

    个人房产婚后收益及增值到底属于谁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彩礼能退吗、嫁妆归谁
    日期:2019-11-18 点击:164次

    彩礼能退吗、嫁妆归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因离婚丧失轮候资格后两限房如何分割
    日期:2019-11-16 点击:192次

    因离婚丧失轮候资格后两限房如何分割在轮候期间因离婚丧失轮候资格,夫妻双方欲分割以瞒报离婚事项取得的两限房的,须先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处理。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处理完毕前,法院不宜先行将其纳入待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未作回收处理的,待两限房满足分割条件时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予以分割。

  • 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买不动产的处理
    日期:2019-11-15 点击:184次

    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买不动产的处理处理夫妻财产中涉及动迁房屋的分割时,不能仅通过动迁安置房的产权登记或是动迁安置协议等表面证据审查房屋的权属,而是应就动迁房屋的来源,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动迁安置人,夫妻一方是否因另一方而享受了额外的动迁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体育竞赛中所获奖牌、奖金要点
    日期:2019-11-14 点击:273次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于体育竞赛中所获奖牌、奖金要点一方在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对其获得的优异成绩的奖励,是运动员个人的荣誉象征,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应视为是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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