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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夫妻双方利用“假离婚”购买的房应如何分割
    日期:2019-11-29 点击:389次

    夫妻双方利用“假离婚”购买的房应如何分割如果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分居期间一方为了自身利益而形成的借款能否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分担呢
    日期:2019-11-29 点击:159次

    分居期间一方为了自身利益而形成的借款能否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分担呢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对夫妻之所以应在离婚时就婚后发生的债务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究其原因在于这类债务往往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了抚养孩子、赡养老人所需,所以才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一并清偿。

  • 夫妻共同债务中关于“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
    日期:2019-11-28 点击:147次

    夫妻共同债务中关于“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对共同性不应理解为只有夫妻均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才构成,而要适当地放宽理解,夫妻一方的正当经营性行为所借款项,应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如何正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呢
    日期:2019-11-27 点击:215次

    如何正确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关于“彩礼”返还主体
    日期:2019-11-26 点击:103次

    关于“彩礼”返还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判决适当返还彩礼,适用法律正确。

  • 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收入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9-11-25 点击:304次

    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收入该如何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若夫妻双方采取分别财产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分割。

  • 法院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及收益
    日期:2019-11-25 点击:416次

    法院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及收益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对股票资金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双方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在处理争议时,一般应就该股票资金的投入以及交易情况明细进行查明后,区分婚前婚后的投入并按照婚前婚后所投入资金的比例进行分割。婚前婚后投入资金发生混同的并无法进行区分的,应当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主张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的一方负责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因违法行为所发生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19-11-23 点击:435次

    因违法行为所发生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侵权之债或是其他非借贷关系所引发的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并没有参与其中,或者并没有从该债务中获得利益,则该债务应在对外共同偿还后,在内部分担时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区分、认定与承担
    日期:2019-11-22 点击:359次

    夫妻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区分、认定与承担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或离婚后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对外应当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不意味着在内部分担时必然也是夫妻之间平均分担,而是应当视该债务的具体情况而定。

  • 婚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参与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日期:2019-11-22 点击:432次

    婚前夫妻一方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参与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通过贷款所购买的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离婚时仍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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