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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法律顾问网违约责任律师服务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律师咨询,合同律师事务所,合同律师,专业合同律师,企业合同顾问,合同律师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顾问,企业合同法律顾问,合同法,合同,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文本,合同订立,合同生效,合同签署,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合同要件,合同违约,违约责任,合同解读,合同法律咨询,北京合同律师,合同法律咨询,合同法专业律师,合同法律顾问,合同律师事务所,专业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网等。

  • 未按协议履行分期付款义务是否构成预期违约
    日期:2018-04-09 点击:198次

    未按协议履行分期付款义务是否构成预期违约现陈某未按欠条附带①的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已构成违约,且陈某也明确表示在学校工程款全部下来前不会支付所欠工程款,因此周某有理由相信陈某也不会按欠条约定履行给付剩余30%工程款的义务。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预期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出租人故意隐瞒订约前出租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日期:2018-03-22 点击:343次

    出租人故意隐瞒订约前出租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对因欺诈而订立的租赁合同,如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欺诈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欺诈方没有行使撤销权,租赁合同有效成立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该欺诈行为导致欺诈方违约的,欺诈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宜认定为缔约过失责任。

  • 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日期:2018-03-21 点击:367次

    房地产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未告知购房人所购房屋内铺设公共管道,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虽然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未约定管道铺设内容,但根据《合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这一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房地产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可以考虑因房地产公司应告知而未告知,致使李某多支出的交易成本或者给李某造成的损失部分

  • 开发商故意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的事实,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
    日期:2017-12-11 点击:410次

    开发商故意隐瞒商品房预售许可方面的事实,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销售期房的合法凭证,开发商只有依法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证明其开发的项目在规划、土地使用等方面获得了政府批准,其开发的商品房才具备了进人市场交易的资格,否则,将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 按揭贷款中购房者违约的,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日期:2017-12-11 点击:288次

    按揭贷款中购房者违约的,如何确定赔偿标准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实践中,合同双方或单方往往对违约责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了尽快达成交易,通常对阻碍达成交易意向的某些合同条款完全不做约定或是约定过于宽泛等,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下去。

  • 一方当事人因故意隐瞒事实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是否应该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7-12-11 点击:816次

    一方当事人因故意隐瞒事实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是否应该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合同内容的事项应进行说明、告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弥补给对方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

  • 房款退还买房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的价款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超出卖房人欲售价格的房款,买房人无权要求退回
    日期:2017-12-07 点击:250次

    房款退还买房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的价款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超出卖房人欲售价格的房款,买房人无权要求退回对超出卖房人欲售价格的房款,房产经纪公司和卖房人未约定如何处理。买房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的价款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对超出卖房人欲售价格的房款,买房人无权要求退回。

  • 如果房屋中介的越权代理行为未能得到委托代理人的追认,房屋中介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对买卖合同另一方不发生
    日期:2017-12-07 点击:454次

    如果房屋中介的越权代理行为未能得到委托代理人的追认,房屋中介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对买卖合同另一方不发生效力中介作为居间一方的委托代理人与另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不为法律所禁止,但必须得到一方当事人的明确授权,必须如实向委托代理人报告委托事项的执行情况。否则,如果房屋中介的越权代理行为未能得到委托代理人的追认。根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关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房屋中介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对买卖合同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 中介公司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日期:2017-12-07 点击:376次

    中介公司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介公司基于市场房价上升的预期,让员工假冒买方与卖方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未收取定金而向卖方出具已收取定金的托管确认书,意图以此控制房源,再选择适宜的买家转手谋利。在交易无法依约进行时,卖方主张中介公司返还托管的定金,由于订立的合同包含房屋买卖和居间服务关系,面临区分合同性质和判断合同效力等问题

  • 中介公司因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而未能发现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重大瑕疵、缺陷,由此使另一方受欺诈遭受损
    日期:2017-12-07 点击:345次

    中介公司因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而未能发现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重大瑕疵、缺陷,由此使另一方受欺诈遭受损失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在房屋买卖居间活动中,中介公司(居间人)对于受托事项及居间服务应承担符合专业主体要求的注意义务,注重审查核实与交易相关的主体身份、房产权属、委托代理、信用资信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中介公司因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而未能发现一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重大瑕疵、缺陷,由此使另一方受欺诈遭受损失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在相应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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