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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律师栏目:物业管理合同律师代理,物业纠纷律师诉讼,《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的理解与适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物业费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明晰的问题,楼上装修导致下水道堵塞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楼房公用下水道堵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探讨等,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 楼下住户经营快餐外卖,是否应征得我的同意
    日期:2016-01-19 点击:335次

    楼下住户经营快餐外卖,是否应征得我的同意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如何维权
    日期:2016-01-14 点击:314次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如何维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小区住户遇窃,物业应承担责任吗
    日期:2016-01-14 点击:186次

    小区住户遇窃,物业应承担责任吗《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我可不可以要求拆除广告电视
    日期:2016-01-13 点击:237次

    我可不可以要求拆除广告电视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应拒绝广告进入小区。同时,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安装广告电视首先应取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收入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可随意支配。如果与物业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要求物业责令拆除,停止侵害。

  • 小区环境差,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
    日期:2016-01-09 点击:379次

    小区环境差,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在享受相应服务的同时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小区车辆违规停放、噪音污染严重,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环境管理有漏洞,存在一定过失,但并不存在严重违约或完全不作为的情形,不能免除业主应尽的义务。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并不具有执法权,若要以不能完全制止、杜绝上述现象发生作为不交纳物业费的理由未免太牵强,也违背民法的基本原则。

  • 业主被入室盗窃,能否要求物业赔偿
    日期:2016-01-07 点击:380次

    业主被入室盗窃,能否要求物业赔偿: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物业在物业合同中承诺的24小时管家服务、360度安全无死角监控,可以认定为你们的中有关于安全保护方面的约定,但是物业均没有履行到位,并且物业收取较高的费用,应当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

  • 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的费用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吗
    日期:2016-01-06 点击:554次

    物业公司违规收取的费用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建设单位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具有约束力
    日期:2016-01-06 点击:1294次

    建设单位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具有约束力建设单位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 不交物业费就不能装修吗
    日期:2016-01-06 点击:276次

    不交物业费就不能装修吗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精神,以及各地相关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领取钥匙次月起计收。显然,业主购买了房屋之后,应当交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 物业服务态度差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
    日期:2016-01-05 点击:368次

    物业服务态度差是否可以拒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依法受法律保护的。业主委员会与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就有按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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