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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专栏简介

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医疗损害诉讼律师团为当事人提供医疗纠纷损害诉讼、医疗损害鉴定、医疗纠纷调解、举证证明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对人民法院判决书进行分析咨询、对不利鉴定结论进行质证等医疗损害诉讼服务或非诉服务。具体如下,提供多学科高级职称专业人组成的团队式服务;提供举证证明医方存在医疗过错的服务;提供对不利判决书的分析咨询服务;提供医疗损害是否具有诉讼价值的分析咨询服务;提供对病历的分析咨询服务;提供医疗纠纷损害伤残等级预测服务;提供专业的举证服务;提供医疗损害鉴定代理服务;提供医疗纠纷调解咨询代理服务等。

  • 患者授权的近亲属可作为医疗风险告知对象
    日期:2017-12-30 点击:198次

    患者授权的近亲属可作为医疗风险告知对象原告母亲入院时明确授权原告父亲在医疗期间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在此情况下,原告主张告知说明的对象仍应为其母亲,实质上是认为患者授权近亲属行使知情同意权无效。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仅规定患者在缺乏知情同意能力时由其近亲属代替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于是否允许患者在具有知情同意能力时委托近亲属代理行使知情同意权没有作出规定。

  • 作为医患纠纷中的弱势一方,患者该如何正当维权呢
    日期:2017-12-04 点击:661次

    作为医患纠纷中的弱势一方,患者该如何正当维权呢患者及其家属首先要理性对待,切不可采取过激的手段,如在医院采取摆灵堂、放鞭炮、堵门诊等违法的医闹方式,这样不仅难以维权,反而会因扰乱医院公共秩序而受到法律的惩处,如案例2中的曾某,就因为采取医闹的方式而被法院判处管制2年的刑事处罚。

  • 违反执法程序的行政行为,如何索赔
    日期:2017-11-30 点击:450次

    违反执法程序的行政行为,如何索赔被告对于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以及相关设备的非法扣押导致营业受损,加上媒体报道的负面影响,导致了原告经营业绩的迅速下滑,严重影响了原告未的过生有产效经期营限。由,仍于然原有告效某。 2 市康复医院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是按审批程序依法取得的,且尚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造成经济损失,原告所诉理由成立,具备法律上的依据,因而予以支持。

  • “120 "救助不及时,责任如何定性
    日期:2017-11-30 点击:571次

    “120 "救助不及时,责任如何定性本案中,“ 120"不承担责任不表明小雄的父母不能寻求法律途径保护儿子的合法权益,小雄的父母可以以救护车所属医院为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医院作为负责社会急救义务的医疗机构,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随时出救的准备。本案中,救护车中途抛锚显然系平时维护不当造成的,虽然与小雄致残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但却证明该医院在履行急救义务上有过错,因此,小雄若要求救护车所属之医院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应当支持。

  •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定义、量刑
    日期:2017-01-14 点击:326次

    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定义、量刑本条是关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或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 医疗事故罪定义、量刑
    日期:2017-01-14 点击:250次

    医疗事故罪定义、量刑“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本条规定对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医院过错与死亡结果无关,应不应该赔偿
    日期:2016-07-17 点击:371次

    医院过错与死亡结果无关,应不应该赔偿被告在患者出现病情加重情况时,未对其及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一定程度上的延误了患者治疗,致使挽救陈某生命、提高生存质量的机会错失。其次,即使陈某的死亡与医院的过错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医院也应当进行相应的补偿。

  • 医疗纠纷中当事人拒绝司法鉴定的实务探讨
    日期:2016-02-11 点击:390次

    医疗纠纷中当事人拒绝司法鉴定的实务探讨责令医方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患方系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损害后果,为保护患方的合法权益,综合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根据《证据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法院可以确定由医方承担申请司法鉴定的责任。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日期:2016-01-15 点击:817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享有哪些权利医疗案件中确定责任的过失就应属于重大过失,即执业医师只有在行医中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的情形下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执业医师在一般过失情况下不负民事法律责任并不代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他仍有可能要受到来自行政方面的处理,如低聘、影响晋升或扣除奖金等。

  • 医院就诊期间,合理变更手术还需告知吗
    日期:2016-01-11 点击:524次

    医院就诊期间,合理变更手术还需告知吗患者到医院就诊形成的医患服务合同,作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具有法律上的告知、说明义务,尤其是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如实、负责地向患者说明真实的病情和拟采取的医疗救治措施,让患者作出明确的选择。特别是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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