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女士与丈夫何某结婚以后生活一直很幸福,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二人下岗后一直共同经营着一家小酒馆。几年来,经过夫妻二人的努力,酒馆的规模逐渐变大,他们的日子也越来越富裕。
然而最近一段时间,何某经常以在外谈业务为由早出晚归,起初冯女士也没有在意,认为男人在外应酬很正常。可几天前,何女士发现家里的几个存折不见了。她还没来得及问丈夫时,一个朋友却找上门来,将丈夫何某一个月前打的欠条交给了她,并要求何女士尽快将欠款还清。这个朋友还告诉冯女士,何某因赌博而借债已经很久了,其他债主们肯定还会来找冯女士要钱的。冯女士看着手中的欠条,想着将来还要出现更多的欠条,感到既无奈又气愤。对于丈夫何某因赌博而欠下的债,吴女士有义务帮他偿还吗?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债务承担的一个简单而总括的原则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区分债务的性质是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关键。债务的性质主要从支出财产的用途来分析: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比如赡养父母、抚养子女、一方的医疗支出、购买家庭用品等日常开支,这些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乙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未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等,应当由夫妻一方中所负债务人来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另外,《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上述故事中,冯女士的丈夫何某因赌博而向朋友借款,应属赌债。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吴女士并没有义务帮助丈夫何某偿还赌债。但是,冯女士应该及时劝诫丈夫何某,二人辛苦挣来的血汗钱,不应该耗费在赌博上。更重要的是,赌博是违法的行为,何先生要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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