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纠纷案例
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因“分手"想不开而自杀,对方应负刑事责任吗肖某对姜某的死不负有刑事责任。恋爱关系、同居关系等都并非法律关系,男女双方无法从法律上认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恋爱自由"嘛,合则相处,不合则分,任何一方没有理由继续纠缠甚至威胁、以死相逼,这种做法只能自己承担后果。因此,尽管肖某提出分手是姜某自杀的诱因,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姜某本身。如果就此成立肖某的不作为犯罪,这是显失公平的,也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原则。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父亲书面允诺房子归孩子所有,并把房产证交给孩子,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几年后父亲可反悔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婚前男方囗头赠与女方一套住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男方可撤销赠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中蒋可以撤销婚前对吴某的赠与。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男女双方没有约定两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方离婚后据此主张债权,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本案中,因为江某与马某没有约定两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他们的婚后财产是共同所有,那么因共同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并不属于民法中认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这种情况下两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具有占用和处分的权利,而且这种所有权是及于全部婚后共同财产的,此时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方离婚后据此主张债权,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男方婚前存款婚后交予女方,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女方拒绝,请问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夫妻单方将巨额款项赠与第三者的行为全部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制属于共同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没有份额的区分,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巨额款项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应属全部无效,第三者应当予以返还。
放弃探望权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刘学诉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原告提交的证据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复印件、事故认定书、急诊病历、医疗票据、价格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施救费发票、原告工资表、误工证明、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护理误工证明及交警卷中鉴定通知书、确认书、告知书、委托书、邮寄回执、妥投单、交通费发票等。
原告李雅嫣诉被告刘振伟共有纠纷民事判决书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其分配方法应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及对死亡赔偿金的依赖性进行处理。原、被告均有权请求对该笔赔偿金进行分割,但考虑到原告离婚后为抚育孩子一直未嫁,付出较大,且身边无有子女将来对其负赡养义务,对死亡赔偿金的依赖性较强,故原告应适当多分,本院酌定原告应获得该笔死亡赔偿金的80%,即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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