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经典案例 >> 其他纠纷案例

男女双方没有约定两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方离婚后据此主张债权,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日期:2017-11-06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3次 [字体: ] 背景色:        

男女双方没有约定两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方离婚后据此主张债权,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典型案例

2009年12月22日,江某(男)与马某(女)登记结婚。2010年2月,江某承包本村农户4亩耕地,因为购买化肥、种子,江某从马某手中借款3万元,当时出具借据。男女双方没有约定两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因马某好逸恶劳,很少参加农业劳动,夫妻之间经常产生摩擦,感情逐渐淡漠。后来,马某无端怀疑江某与本村未婚女青年商某有染,数次去商家打闹,江某冲动之下动手打了马某,于是马某提出离婚,并要求江某偿还借款3万元。请问,马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因为江某与马某没有约定两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他们的婚后财产是共同所有,那么因共同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借款,并不属于民法中认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因为这种情况下两人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均具有占用和处分的权利,而且这种所有权是及于全部婚后共同财产的,此时夫妻中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一方离婚后据此主张债权,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i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