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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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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要求给付钱款的一方所在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
    日期:2021-11-04 点击:262次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要求给付钱款的一方所在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争议标的履行地指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的履行地。诉讼请求为给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系当事人依据合同义务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应依据该项违约责任指向的合同义务内容的履行地确定管辖。

  • 当事人协议约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应载明具体的“履行地点”
    日期:2021-11-04 点击:255次

    当事人协议约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应载明具体的“履行地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约定履行地点仅指合同中载明“合同履行地点”的情形,合同中对交货地、付款地等某项合同义务履行地的约定不作为确定合同履行地点的依据。

  • 上了“保过班”成绩却全部无效,该赔多少
    日期:2021-11-04 点击:138次

    上了“保过班”成绩却全部无效,该赔多少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上面的案例中,小青与路通公司通过非正当途径破坏公平竞争机制,这种合同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因此无效。国家设置考试程序,是希望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选拔出符合要求的合格人才,求职、应考者应当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正常招录程序寻求工作,不要轻信“包过承诺”、更不要伪造证件参加招考,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 报班时承诺费用全包,服务却“打折”该如何维权
    日期:2021-11-04 点击:202次

    报班时承诺费用全包,服务却“打折”该如何维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借条也有“保质期”,8种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请记住
    日期:2021-11-04 点击:176次

    借条也有“保质期”,8种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直接起诉解除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解除时间
    日期:2021-11-04 点击:108次

    直接起诉解除合同,如何认定合同解除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实践中对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理解
    日期:2021-10-25 点击:103次

    实践中对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理解《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该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无论约定解除合同或者法定解除合同,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否则,合同不能解除。总体来看,符合该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五百六十三条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实质性要件,“通知对方”是当事人取得合同解除权之后的形式要件,二者缺一不可。

  • 委托合同当事人能否通过约定放弃任意解除权
    日期:2021-10-25 点击:148次

    委托合同当事人能否通过约定放弃任意解除权《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据此,委托合同当事人任意一方均享有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对于当事人能否通过约定放弃这项权利,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法定权利具有强制性,不能够通过当事人约定而排除,当事人的约定应为无效;二是认为《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有关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放弃。

  • 约定合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才会支持
    日期:2021-10-25 点击:168次

    约定合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才会支持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权依合同解除权产生的条件不同,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其中,约定解除属于当事人的协商或合同订立前的约定,是意思自治的体现。律师提示约定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才会支持。   

  • 如何起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利息如何约定
    日期:2021-10-22 点击:114次

    如何起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利息如何约定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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