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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 民事诉讼中关于特别程序中对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5 点击:867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特别程序中对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 特别程序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不同。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目的是解决民事争议,通过审判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而在特别程序中,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目的只是对一定的民事权利或者法律事实加以确认,而不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这两种诉讼的目的不同,采用的诉讼形式也不同,不可混淆在一起。所以,本条法律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时发现属于民事争议的,要按一般的民事案件另行起诉,否则有可能侵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民事诉讼中关于特别程序审级制度及审判组织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5 点击:370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特别程序审级制度及审判组织的法律规定 在审判组织上,特别程序与一般诉讼程序不同。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外,实行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依照特别程序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依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按照特别程序法律规定审理案件的合议庭,没有陪审员参加。

  • 民事诉讼中关于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5 点击:259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的法律规定 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不同。特别程序的案件不是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而引起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对象不是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没有明确的被告。本条所列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均具有这个特点。

  • 民事诉讼中关于上诉二审审限及判决裁定效力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764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上诉二审审限及判决裁定效力的法律规定 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宣告或者送达,当事人即不能对二审的判决、裁定再上诉。 终审判决如果是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争议自当结束,判决一经作出,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再以此民事争议提起新的诉讼。终审判决如果是具有给付内容的,享有权利的一方即有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如拒绝履行,权利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民事诉讼中关于撤回上诉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417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撤回上诉的法律规定 提起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因此可以对此项权利进行处分。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在判决或者裁定宣告之前可以撤回上诉。撤回上诉虽然是当事人的权利,但仍需经人民法院审查,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是因为,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上诉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的法律规定,是否因此而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

  • 民事诉讼中关于二审调解及二审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606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二审调解及二审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一审程序中可以调解,二审程序中也可以调解。二审的调解与一审的调解一样,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在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二审中的调解准用本法第八章、第十二章第三节的有关法律规定。

  • 民事诉讼中关于使用裁定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218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使用裁定的法律规定 审查一审的裁定,二审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因为一审裁定的内容是民事诉讼中关于程序上的决定,并非对实体权利义务的确认。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审查中应当查明原审裁定所依据的事实,判断原审裁定是否正确。如果原审裁定根据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原审裁定根据的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撤销原审裁定,自行裁定。

  • 民事诉讼中关于对上诉案进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647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对上诉案进行判决、裁定的法律规定 判决驳回上诉。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以原判决的正确合法为根据,原判正确合法,上诉理由不成立,即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的法律效力。

  • 民事诉讼中关于确定开庭及审理地点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1033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确定开庭及审理地点的法律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但是,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案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如果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上诉人的请求和理由明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基本一致,纠纷也比较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而径行判决。但如果案情比较复杂,双方争执不一,事实不清楚,或者当事人又有新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则应当开庭审理。

  • 民事诉讼中关于上诉审查范围的法律规定
    日期:2012-03-04 点击:1018次

    民事诉讼中关于上诉审查范围的法律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一法律规定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应当对如下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其一,上诉请求涉及的有关事实,即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原判决、裁定中需要撤销或者变更的部分,以及其主张的民事权利有无事实根据进行审查。如果上诉请求涉及整个案件事实的认定,即应当全面审查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全部事实是否查明,证据是否充分,是非是否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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