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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民事小额诉讼,亮点与难点并存
    日期:2015-03-27 点击:114次

    民事小额诉讼,亮点与难点并存中国的诉讼制度设计基础是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也不例外,除了特别程序以外,一般的民事诉讼都要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才能终审。而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大胆地突破了两审终审制度,对标的额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评析
    日期:2015-03-26 点击:129次

    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评析关于原告主张计生服务所在建设过程中开挖道路致其住宅房损坏,法院对此认为,1、原告二楼南侧房顶也出现一道裂缝,原告对此解释为自然裂缝,而对北侧房顶裂缝主张系开挖道路所致,显然与常理不合;2、原告主张计生服务所开挖道路导致其住宅房地基下沉直接致房屋损坏,无相关鉴定报告佐证;3、原告在其住宅房北侧构筑围墙系违法行为,根据土地使用证附图及现场勘测,计生服务所开挖道路并未侵占杨克树宅基地。综上,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浅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在建筑承包领域之区分
    日期:2015-03-26 点击:126次

    浅析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在建筑承包领域之区分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具有劳动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时,应看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所具备的实质要件,即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本案中,王某称其经张某介绍到被告公司承建的工程工地从事瓦工工作,次日在被告公司负责人张某的安排下维修工地厨房时摔下受伤。而张某是否是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王某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且被告公司对此予以否认。因此,王某与被告公司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双方之间未形成相对稳定的事实劳动关系。

  • 浅论小额诉讼程序
    日期:2015-03-26 点击:194次

    浅论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请求程序所追寻的理想是不需法律技巧的简易和效率。其程序的简便表现在诉讼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起诉状和答辩可以采用法院印制好的表格,也可以口头进行;可以在休息日甚至晚间开庭;不进行证据开示;不设陪审团;简化证据调查;甚至无需法庭记录;判决也只是宣布结果,而不必说明理由。因为整个程序都是在非正规的方式中进行,当事人一般不需律师既可操作。

  • 浅析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存在的误解
    日期:2015-03-25 点击:114次

    浅析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存在的误解很多当事人为摆脱债务,自作聪明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一方,而将夫妻共同债务转移给另一方,从而实现规避还款责任的目的。实际上,首先债务转移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对债权人无效,其次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离婚后的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以一方享有全部财产,另一方负担全部债务来免除清偿责任的方式在法律上显然是行不通的。债权人有权以离婚的双方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在查明属实的情况下也会支持债权人诉求。

  • 从解决欠薪纠纷案件到化解欠薪劳资纠纷
    日期:2015-03-25 点击:198次

    从解决欠薪纠纷案件到化解欠薪劳资纠纷诉讼成本高、周期长,民工怯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农民工本身经济较为困难,诉讼需先垫付诉讼费、支付律师代理费,加上取证难、执行难等耗时花精力问题,使得一些农民工不到万不得己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薪,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用工单位的拖欠行为。

  • 从该案看民诉202条与204条的区别
    日期:2015-03-22 点击:138次

    从该案看民诉202条与204条的区别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 并没有确定执行异议之诉的被告。这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完善这一制度。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都规定案外人可以执行债权人及债务人为共同的被告,而日本的民事执行法则规定在对执行债权人提起异议之诉时,可同时提起对于债务人被强制执行标的物的诉讼。

  • 与欠债人恶意串通 玩具厂被强制执行
    日期:2015-03-22 点击:137次

    与欠债人恶意串通 玩具厂被强制执行虽然玩具厂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不能视为异议,但法院仍不能裁定追加玩具厂为被执行人。玩具厂提出的异议表明自己没有履行能力,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异议,法院可对玩具厂强制执行。但玩具厂与装潢公司在提出异议前签订了合同,合同中约定玩具厂向装潢公司一次性还清12万元工程款,法院在执行时不能破坏有效的合同关系,因而不能追加玩具厂为被执行人。

  • 不应作为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审查的典型案例
    日期:2015-03-22 点击:199次

    不应作为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审查的典型案例被执行人建筑公司和案外人项目部提出的异议,不属于民诉法规定的执行异议范围,不需进行异议审查。执行法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是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人员在实施这一措施时有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当行为的,执行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进行审查。作为执行依据的判决内容为金钱给付,而不是交付特定物,因此,也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建筑公司与项目部之间因此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另行解决。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分析
    日期:2015-03-21 点击:134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调研分析这一问题更多地表现在当前流行的分期付款购买车辆的形式中。买卖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在未付清车款之前,车辆的所有权仍属出售者所有,不办理转移过户手续,但是车辆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完全由购买者享有。依通说以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权来衡量,不应当将车辆的出售者作为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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