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2009年9月20日,齐大姐预交200元服务费给某家政服务中心,请求做保姆。该中心承诺如果对雇主不满意就进行退款。齐大姐158与其介绍的雇主见面后签了合同,但是去雇主家后觉得与介绍的情况不符,拒绝工作,要求家政服务中心退款,但遭到该中心拒绝。那么,中介机构没有促成交易,齐大姐应该怎么办呢?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该中心未促成齐大姐与雇主之间的交易,因此,不得收取齐大姐的服务费用。齐大姐与该中心之间的纠纷可以由工商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齐大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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