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才生效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吋;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也就是说,只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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