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律师观点

恋爱期间收对方61万,分手后想要回,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1-10-14 来源:- 作者:- 阅读:43次 [字体: ] 背景色:        

恋爱期间收对方61万,分手后想要回,法院怎么判

近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情侣分手后发生的金钱纠纷案件。

男子小徐将前女友小刘诉至东城区法院,称小刘向自己借款共计61万余元,多次催讨无果,请求法院判令小刘支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小刘则辩称双方此前是情侣,61万为赠与而非借贷。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恋爱终结时,其中部分款项性质为附条件赠与,二人的赠与条件没有实现,后达成了退款的一致意见,因此,法院判决小刘返还小徐52万元

男子称借出61万元要不回,女子:钱属恋爱期间赠与

原告小徐说,小刘曾向自己借款共计61万余元,其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的方式共计107次支付了上述款项。但事后他多次催讨小刘还账未果,故请求法院判令小刘支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小刘辩称,双方此前系恋爱关系,小徐的转账是为维系良好恋爱关系的赠与行为,且该赠与行为已经生效。据小刘讲,二人于2018年10月相识,当年12月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8月因性格问题分手。这期间自己从未向小徐借款,双方既未订立书面借款合同,也无借条、欠条等书面凭证。

小刘还认为,小徐的转账也没有备注过转款性质,并且多次转账6666元、520元、666元、888元、1666元、1888元等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额。从转账方式、频率数额等不难界定,其性质为赠与而非借贷。现赠与已经生效,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行为被撤销的情况,因此自己不应当返还任何款项。

小徐则否认二人曾是情侣关系,表示双方并未共同居住及生活过,涉案款项系在小刘诱导下支付,而且小刘曾明确表示要还钱。小徐提供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为证。记录显示,小刘曾说:“你看下你银行卡一共给我转了多少钱,我剩下的首饰给你寄回去,还有转的钱,我还你,我也看一下。”当小徐回复转账记录52万时,小刘表示:“我想办法,实在不行你就起诉我。”

女子被判还52万

法官:目的无法实现

附条件赠与方有权要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于双方恋爱关系终结时主动提出退还转账款项,并在小徐明确要求返还款项金额52万时未予以否认,表示会想办法。据此,双方对于该52万元款项性质为附条件赠与,并就赠与条件未实现达成退款的一致意见,该意见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故对小徐主张小刘返还诉争金额中的52万元予以支持,其余66302元不予认定。

综上,法院判决小刘返还小徐52万元。

法官进一步解释,男女恋爱期间,双方没有特定的法律义务,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消费支出不应当要求返还;而大额财物赠与,应区别于合同法上的一般赠与,其系基于恋人关系而发生,往往是一方基于结婚或维持恋爱关系为目的的一种赠与,应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或恋爱关系终结,赠与财物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这符合民事活动中的公平原则。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