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为法律所禁止的重婚行为具体如何界定
《民法典》第1041条第2款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第1042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民法典》明确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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