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构成犯罪的,该如何处罚?
2014年9月,张某与相恋三年的女友周某携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刚刚结婚的他们夫妻感情非常好,是一对让人羡慕的小夫妻。不久之后,他们又有了自己的小宝宝,一家人过得很幸福周某生完孩子后便辞去了工作,心在家相夫教子,张某则是在外努力赚更多的钱。一次,张某到外地出差的时候偶然遇到了自己的初恋女友王某,得知王某至今单身时,张某也隐瞒了自己已经成家的事实,二人又走到了一起,甚至开始同居后来,张某竟采用虚假的办法与王某登记结婚了。那么,本案中张某与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该如何处罚?
法律分析
张某与王某的行为属于重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张某作为已婚男士,又与王某同居,并采用虚假办法进行了登记结婚,因此,二人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我国《刑法》所规定的重婚罪。而王某由于不知道张某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其亦属于受害人,并非重婚罪中的责任主体。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i公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因此,张某的妻子周某亦是本案的受害人,周某和王某都可以通过诉i公途径,追究张某重婚罪的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的张某犯重婚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提示
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基本原则之一即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因此,有配偶而又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都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自诉。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