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中争议仲裁裁决的范围
旅游纠纷中,旅游者和旅游公司对争议解决方式约定为仲裁的前提下,旅游者在旅游中因第三方原因受伤,旅游者选择按侵权之诉起诉第三方和旅游公司,对此类案件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倾向性意见认为,法院有管辖权。《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事项并不包括人身权益。所以旅游合同中约定的仲裁管辖条款,应当解决的是合同纠纷,不包括侵害人身权的侵权纠纷。旅游者如果以旅游公司违反合同义务为由起诉的,应当依照管辖条款通过仲裁解决。现旅游者是以侵权为由起诉,已经超出了仲裁裁决的事项范围。此外,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应当以当事人达成合意并作出约定为前提,现仅旅游者与旅游公司达成了合意。而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方并未与任何一方达成过合意,所以管辖约定也不能约束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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