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
1、12017年上海市人均消费支出
城镇 = 42304 元
农村 = 18090 元
2、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 = 扶养时间 * 扶养比例 * 赔偿系数 * 人均消费支出
注:
扶养时间:
成年被扶养人:从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残疾赔偿金年限计算一致)。
未成年人被扶养人:从定残之日起计算至计算至满18周岁。
被扶养人:通常包括子女、父母、配偶。
抚养比例: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赔偿系数:
0.1 - 1(十级为0.1)
3、法规链接
法规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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