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作为1 0周岁以上的孩子有权决定跟谁在一起生活吗?
小丽今年13岁了,在上初中。父母亲常年在外打工,小丽由姥爷和姥姥带大,小丽对自己的姥爷和姥姥感情比较深小丽的爸爸妈妈由于感情不和,提出了协议离婚。双方对财产、房子、车子的处置都没有意见,唯独对小丽由谁抚养产生了争议小丽的父亲和母亲都想得到小丽的抚养权,双方都不肯让步,最终闹到了法院。法官提出要先征求小丽的意见,然后再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于是双方找到小丽询问小丽的意见小丽说自己是姥爷姥姥带大的,不想跟他们分开,所以更愿意与妈妈在一起生活。小丽爸爸一听,立即反对,认为小孩子不懂事,说的话不能作数。那么,小丽是否有权决定与谁在一起生活?
法律分析
13周岁的小丽在法律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方面拥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也就是说,案例中解决小丽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时应该征求一下小丽的意见,法院在判决本案时,会充分考虑小丽的看法和意见,作出有利于小丽健康成长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耒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提示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法院裁判也会以利于被抚养人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充分考虑孩子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