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子女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的,综合考虑父方或母方所提供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已满十周岁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父方或母方所提供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例如父或母的健康状况、经济条件、生活习惯等;(3)子女长期以来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4)其他因素,例如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抚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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