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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专栏简介

离婚房产分割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子女所享有的权利能否排除法院对房屋的强制执行?
    日期:2023-08-22 点击:31次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子女所享有的权利能否排除法院对房屋的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子女所享有的过户登记请求权早于第三人对夫妻双方所形成的金钱债权的,可以排除第三人对房屋的执行。

  •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日期:2023-08-05 点击:41次

    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的归属与夫妻财产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若要回答上述问题,就必须先了解我国法律对于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原则上可以分享彼此婚后所得的一切财产,尤其是在离婚情形下,夫妻双方通常可以均分婚后所得财产。但同时,我国立法也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适用,即民法典规定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孩子成年后双方离婚是否有权分割?
    日期:2023-07-25 点击:30次

    买房登记在孩子名下,孩子成年后双方离婚是否有权分割?阙某和邓某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一套,该房屋登记在邓某和双方5岁的儿子邓某甲名下,房屋产权证中载明邓某份额占10%,邓某甲份额占90%。邓某甲成年后,阙某与邓某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屋归邓某所有,由邓某补偿该房屋市场价的一半给阙某。邓某甲主张该房屋已经登记其名下,应当视为阙某和邓某对自己的赠与,阙某和邓某对该房屋的约定系无权处分,双方因此而产生争议。

  • 因感情不合,男子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并转移房款
    日期:2023-04-29 点击:54次

    因感情不合,男子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并转移房款本案经办法官陈佩勤指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在离婚诉讼前还是离婚诉讼中,任何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均属于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可以据此主张转移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具体的分割比例由法官根据当事人请求以及个案情节酌定,比如财产的金额、双方对家庭财产取得的贡献大小、转移一方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双方对抚育子女家庭义务的承担等因素。

  • 前夫私自变更离婚协议中约定属于前妻子女房屋产权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日期:2023-04-20 点击:51次

    前夫私自变更离婚协议中约定属于前妻子女房屋产权的行为,人民法院不予认可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虽然彭某和林某一直在诉争房屋内居住并在重庆市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没有取得二原告的同意,其登记行为不能对抗原告彭某、舒某对诉争房屋享有的物权。该案的审理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保障。

  • 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并转移房款,法院判决:少分财产!
    日期:2023-04-15 点击:98次

    单方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并转移房款,法院判决:少分财产!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林先生在收取售房款后理应与方女士共同协商处分,但林先生并未为之,而是在短时间擅自对售房款大额取现或汇款,直至账户仅剩4000余元,该行为属于隐瞒、转移两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林先生主张售房款已用于购买彩票、吃喝等花费,但并未提交证据证实,且即便属实,也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故方女士主张林先生少分财产,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综合双方的财产情况及林先生的行为考虑,法院确定由林先生向方女士补偿售房款的60%。

  •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原共有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转让登记时则不产生物权的转让效力,该房产仍属于
    日期:2023-04-05 点击:37次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原共有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转让登记时则不产生物权的转让效力,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高龄老人,离婚要淡定!
    日期:2023-03-12 点击:114次

    在高龄老人离婚案件中的重组家庭,有近七成为双方再婚且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单身的老年人为搭伙过日子而组成的“半路夫妻”,对婚前财产问题尤为敏感。老年人的婚姻掺杂了利益冲突,相互之间信任感会降低。一些老年人将自己的养老金赠与自己的子女,导致自己日常开销全部依赖再婚配偶;还有一些家庭里,因为财产继承权引发对方子女的忌惮,双方针锋相对。由于高龄老人在生活、养老等方面常常需要子女的帮助,其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子女的影响,这种矛盾此时就会变得复杂,难以调和。

  • 持离婚协议书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日期:2022-10-19 点击:124次

    持离婚协议书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该约定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处置,不违反法律规定。一方持离婚协议书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符合单方申请条件。

  • 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起诉,不予受理
    日期:2022-06-25 点击:60次

    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起诉,不予受理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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