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网北京律师代理栏目:北京律师,北京劳动争议律师,劳动争议仲裁律师,北京工伤事故律师,聘请劳动仲裁律师,委托工伤事故律师,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评析,聘请劳动诉讼律师,劳动仲裁律师,劳动调解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费用,劳动仲裁缴纳费用,工伤事故赔偿律师,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期限,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程序,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怎么办等。
供电部门与村民形成的是对高压线路安全维护的承包合同关系村民既可以全部集中承包护线工作,亦可在务农之余拿出一定时间完成护线工作。也就是说,村民对完成承包任务的安排,具有很强的自主权,并非像正式员工一样,每日履行八小时工作制度,随时听从供电局安排、调遣。
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交押金、扣身份证、不给上劳动保险等,均属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当然,应聘者在工作期间找到更好的职位、不满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利益甚至无视劳动者身心健康的,不提前打招呼、不辞而别的行为,同样与法律规定精神相悖,这也是造成劳资双方关系紧张的主要诱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有严格依法、依劳动合同办事,才能避免合同履行中的随意性,相互维护对方权益,也就是对本方权益最好的维护。故按法律、合同条款办事是避免纠纷的前提,要求各方均应自觉恪守。
劳动者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处理 同类岗位难以比照的,则只能以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为准,但其中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条款,一旦仲裁、诉讼,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单位和个人均应妥善保管合同文本,以免日后发生难以预料的争议。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否要求赔偿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不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在这种情况下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肯定是需要劳动者承担的。但是若遇到案中类似情形,用人单位先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的除外。
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企业方面代表,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由区域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经济组织或区域内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工资调整机制专项集体劳动合同解析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人水平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一种制度安排。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职工一方明显处于弱势。代表企业利益的一方往往组织严密,具有很强的专业素质,而代表职工利益的一方往往是由选举、任命等方式临时产生,缺乏谈判的动力与技能,致使工资谈判常常走过场,难有实际效果。
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协议,它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的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往往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是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机制和手段。
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在已有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前提下,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某行业、某企业实际订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已经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
关于订立专项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定解析 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展现,想要一劳永逸地在一个集体合同里面解决所有问题越来越不可能。为了减少协商谈判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也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劳动关系某一个方面的问题,工会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中订立专项集体合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形式。
集体劳动合同的订立法律解析 规定了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主体。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订立集体合同的主体、内容、程序乃至于格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主体方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订立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另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的行政部门。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