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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专栏简介

北京离婚律师网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离婚前擅自终止妊娠男方能要精神赔偿吗,丈夫与人私通妻子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金,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子妻子有权追索精神损害赔偿,“婚外情”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离婚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问题探析等。

  • 夫妻双方均存在过错,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日期:2017-11-07 点击:407次

    夫妻双方均存在过错,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能否获得法院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存在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则两者之间的过错程度和过错原因无法按比例区别,在此情况下,不论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 丈夫多次殴打妻子,离婚时妻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日期:2017-11-07 点击:377次

    丈夫多次殴打妻子,离婚时妻子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上述条文中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因男方生理缺陷离婚,女方可队男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吗
    日期:2017-11-07 点击:352次

    因男方生理缺陷离婚,女方可队男方有过错为由要求赔偿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老夫少妻离婚,女方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和胄春赔偿费,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日期:2017-11-06 点击:277次

    老夫少妻离婚,女方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和胄春赔偿费,能获得法院支持吗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对方婚外情导致离婚,为何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日期:2017-10-16 点击:130次

    对方婚外情导致离婚,为何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只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没有将通奸的情形列入其中。因此,本案中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

  • 丈夫能否以妻子擅自堕胎为由诉请离婚并索要赔偿
    日期:2017-08-13 点击:236次

    丈夫能否以妻子擅自堕胎为由诉请离婚并索要赔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出现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同时达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本案中张某和妻子刘某因生育问题发生争执,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之规定,若刘某中止妊娠后达到六个月期间,则张某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之诉讼请求。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情况确定双方感情是否确实破裂,再决定是否判决双方离婚。

  • 发现子女“非亲生”,能否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7-08-06 点击:215次

    发现子女“非亲生”,能否向对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无效返还的法律规定,已支出的抚养费应予返还。第二,无因管理说。没有法定义务而为抚养,构成无因管理,应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第三,不当得利说。对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来说,无抚养义务人为其支付抚养费,属不当得利,其所得利益应予返还。第四,侵权行为说。其侵权行为主体,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并非生母一人。其违法行为,是逃避法定的抚养子女义务,采取欺骗手段,让非婚生子女生母之配偶相信该子女为其婚生子女,并为之提供抚育费用。

  • 以配偶与他人缔结虚拟婚姻为由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支持
    日期:2017-07-07 点击:238次

    以配偶与他人缔结虚拟婚姻为由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能否得到支持在网络上登记结婚,虽然亦可能因沉溺其中而影响夫妻感情,最终导致离婚,但毕竟虚拟空间的所谓婚姻既不为法律所认可,也不是一种现实存在。其所谓登记结婚对象的性别、年龄等基本特征均不一定真实,所谓生育子女,更是子虚乌有

  • 离婚时到底有没有“青春损失赔偿”
    日期:2016-11-09 点击:225次

    离婚时到底有没有“青春损失赔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法院才会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也就是说,我国法律目前并不承认所谓的青春损失赔偿。

  • 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日期:2016-09-22 点击:311次

    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离婚损害赔偿中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均是基于配偶一方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强调的是对因受配偶侵权行为损害的无过错配偶提供经济和精神上的救济,为婚外情调查合同支出的费用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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