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网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离婚前擅自终止妊娠男方能要精神赔偿吗,丈夫与人私通妻子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金,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子妻子有权追索精神损害赔偿,“婚外情”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离婚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问题探析等。
婚内遭受家暴,离婚后主张赔偿能否获支持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伤害过错配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要审查提起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已经办理离婚手续,这里要做宽泛的理解,不仅包括协议离婚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也包括法院判决离婚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
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出轨能否求精神损害赔偿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双方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如果双方的婚姻被宣告为无效婚姻或者双方仅仅是同居关系,则无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离婚时哪些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审理离婚纠纷关于损害赔偿的问题时,应严格按照《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只有符合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或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几种情形,才可适用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通奸、卖淫嫖娼、一夜情等行为并不属于损害赔偿的范围。
婚外情能否作为离婚案件支付损害赔偿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上述四种情形中,明显未包括婚外情。离婚时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的实质是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应源于法律规定。
无过错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小轿车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确实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但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中,贾某未尽家庭和忠实义务,叶某申请小轿车归其所有仅仅为了方便接送孩子,双方就小轿车归谁未达成一致协议,该院认为贾某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少分或不分,就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而言,小轿车归叶某。
离婚损害赔偿是否能够排斥侵权损害赔偿陈某、李甲在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给韦某、尚某造成了损害后果,其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陈某、李甲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在此法官也劝诫大家,婚姻非儿戏,离合莫轻言。
关于确认离婚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裁判规则婚姻和同居关系中,只要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殴打行为,即构成家庭暴力。施暴方是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暴力发生时的情境以及过错方的经济能力等情节确定赔偿数额。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人民法院应当将家庭暴力列为重要考虑因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在宣判的同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离婚时经济赔偿问题1、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生活困难:(1)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2)离婚后没有住处的。
离婚时的过错赔偿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杨某甲诉万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亲子鉴定是确认父母与子女之间亲缘关系的技术性手段,而亲缘关系的认定直接关系着家庭道德、伦理关系和个人隐私问题。在缺乏相反证据证实和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推定。同时,因亲子关系的认定涉及到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以推定的方式认定亲子关系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其结果必然影响到个人的社会评价,甚至对被鉴定者产生影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推定”的适用应当慎之又慎。在一方当事人提出明确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可能存在或者可能不存在,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鉴定的情况下,方可适用。如果一方的证据尚不足以达到前述要求的,则不能适用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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