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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父母买车登记在已婚子女名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日期:2019-11-11 点击:185次

    父母买车登记在已婚子女名下,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新人的婚嫁渐渐形成了一种“男买房、女买车”的模式,婚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买车的情形屡见不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买车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一种赠与行为。

  •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并不因是否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影响其效力
    日期:2019-11-11 点击:275次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并不因是否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影响其效力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并不因是否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而影响其效力。

  • 借腹生子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19-11-11 点击:235次

    借腹生子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其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第二,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 2019年离婚前财产转移技巧有哪些
    日期:2019-11-11 点击:115次

    2019年离婚前财产转移技巧有哪些公司股权,公司股权的转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承担连带债务、利用股权代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以借款方式“出资”,离婚分担注资债务等等方式,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没有股权甚至欠外债的表象,欺骗对方。

  •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并想要回彩礼法院会如何判决
    日期:2019-11-11 点击:133次

    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并想要回彩礼法院会如何判决恋爱中,男方给予女方彩礼,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若最终未能缔结婚姻或缔结后又因矛盾纠纷导致婚姻关系无法持续的,彩礼的处置就成了男女双方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

  • 离婚时一方后补的借据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
    日期:2019-11-08 点击:297次

    离婚时一方后补的借据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夫妻一方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的生效法律文书,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是否可以将它作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本文通过一则典型案例,配合相关法律条文、案例,对离婚诉讼中举债一方的举证责任问题进行探讨,供读者参考。

  •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日期:2019-11-08 点击:232次

    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就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即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 小马奔腾公司夫妻共债案终审判决:需连带承担两亿元债务!当债务来临,如何保障自己家人
    日期:2019-11-08 点击:402次

    小马奔腾公司夫妻共债案终审判决:需连带承担两亿元债务!当债务来临,如何保障自己家人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作出修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院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及收益
    日期:2019-11-07 点击:206次

    院如何分割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及收益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对股票资金产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双方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在处理争议时,一般应就该股票资金的投入以及交易情况明细进行查明后,区分婚前婚后的投入并按照婚前婚后所投入资金的比例进行分割。婚前婚后投入资金发生混同的并无法进行区分的,应当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主张该财产为个人财产的一方负责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离婚未分割房产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19-11-07 点击:181次

    离婚未分割房产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查封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即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另一方先行以共同财产对外承担偿付责任。近几年,各省市离婚率普遍上涨,离婚后财产纠纷也逐渐增多,夫妻共同财产中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的分割,成为当事人双方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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