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服务合同律师栏目:北京合同律师服务范围包括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律师-旅游法律顾问-教育合同纠纷律师咨询-教育合同律师咨询-美容合同纠纷-美容合同律师-演出合同纠纷-演出合同律师-演出纠纷-培训合同纠纷-娱乐合同纠纷-网络合同纠纷-餐饮合同纠纷-旅店合同纠纷-中介合同纠纷-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保管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 再审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日期:2021-08-22 点击:153次

    再审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精神,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借款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王某起诉之日起算。刘某关于原审判决违反了诉讼时效规定、王某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 最高法:借款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确定(注意5种情形)
    日期:2021-08-22 点击:189次

    最高法:借款没有约定履行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确定(注意5种情形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首次请求履行之日计算(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之日),并依据法律规定适用中止、中断等时效制度;

  • 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出借人可否要求提前还款
    日期:2021-08-21 点击:129次

    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出借人可否要求提前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当事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被诉,法院判决:出借人可提前要回
    日期:2021-08-21 点击:132次

    一当事人未按约定使用借款被诉,法院判决:出借人可提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 民法典实施后,民间借贷利息如何计算
    日期:2021-08-20 点击:156次

    民法典实施后,民间借贷利息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民间借贷纠纷十问十答
    日期:2021-06-25 点击:142次

    民间借贷纠纷十问十答民众出借款项有审慎注意义务,借贷时需明确借款用途,坚决不为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是每位公民应尽义务。对于犯罪嫌疑人编造虚假项目、进行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诱使出借人出借款项、理财投资的,公众应当理性对待,不要贪图高利而出借款项。

  • 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相关的问题解答
    日期:2021-05-19 点击:179次

    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相关的问题解答民间借贷案件的事实认定,大多是由法官根据经验法则,通过对证据材料的审查和其证明力的认定、判断、取舍,并对比各方当事人不同证据的证明力,推断当事人之间既往发生的法律关系的事实过程。这一过程中所涵盖的经验法则的选择与运用,证据证明力的判断等,都很难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则来实现,更多的是依靠法官的自由心证。

  • 最高法院:仅凭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日期:2021-05-19 点击:242次

    最高法院:仅凭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情况下,若借款人抗辩不存在借贷事实并已合理说明,则法院将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对借贷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判断。

  • 最高法院:仅凭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日期:2021-05-19 点击:228次

    最高法院:仅凭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情况下,若借款人抗辩不存在借贷事实并已合理说明,则法院将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对借贷事实是否存在进行判断。

  • 民法典实施后,借新还旧,是不是必须注销原抵押登记后重新办理
    日期:2021-05-06 点击:3323次

    民法典实施后,借新还旧,是不是必须注销原抵押登记后重新办理主流判决均认为“借新还旧”将导致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新借款合同签订后产生新的借贷关系。尽管新贷款与旧贷款之间存在牵连,但通过“借新还旧”,新贷款已经偿还了旧债,旧债的主债权消灭。《九民纪要》第57条的规定,“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与贷款人订立新的借款合同,将新贷用于归还旧贷,旧贷因清偿而消灭,为旧贷设立的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贷款人以旧贷上的担保物权尚未进行涂销登记为由,主张对新贷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约定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的除外。”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