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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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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规定的3点重要变化
    日期:2021-02-01 点击:338次

    《民法典》施行后合同规定的3点重要变化《民法典》增加规定了“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此前的有关规定都体现在部门规章层面,缺少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的明确规定。《民法典》施行后,对于高利放贷合同认定无效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 个人向公司借20万元用于拓展公司业务是借支,还是借贷
    日期:2021-01-31 点击:314次

    个人向公司借20万元用于拓展公司业务是借支,还是借贷员工向公司借支款项用于公司事务不属于民间借贷。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而借支是单位内部财务行为,是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预支一定款项用于办理单位事务,在办理完毕后据实报销的一种行为。借支属于单位内部事务,基于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产生。

  • 恋爱期间,对方父母转账给另一方的非彩礼性质金钱如何定性
    日期:2021-01-31 点击:180次

    恋爱期间,对方父母转账给另一方的非彩礼性质金钱如何定性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一方父母给另一方的非彩礼性质的金钱给付如何定性,目前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承办法官认为,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既要尊重公序良俗,也要注重弘扬正确的婚恋观。一般而言,对于一方父母在特定节日给付的小金额金钱,应认定为赠与关系较为妥当。对于一方父母给予另一方之较大数额的金钱,如果有明确的借贷意思表示,或者可以推定存在借贷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借贷关系而非赠与关系。

  • 仅有银行转账凭证是否可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日期:2021-01-31 点击:131次

    仅有银行转账凭证是否可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投资与借贷虽都是一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但两者在性质、来源、运用及目的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从法律上来说,如果是借款关系,那么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有权收回本金和利息;如果是投资关系,那么意味着利润风险共担,投资人无权随意要求撤回投资。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要承担两方面的举证责任,一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二是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所借出的款项。

  • 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1-01-31 点击:1231次

    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对于民间借贷概念的界定,我国学术和实务界长期存在不同观点,但均认可民间借贷具有未获官方金融机构许可、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进行资金融通活动的本质属性。从相关文献看,国外也普遍以“非正式金融”的概念来描述我国的民间借贷,用于泛指在银行业监管机关的监管之外,由非正式金融机构参与实施的金融活动。结合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定

  • 微信截图可以当借款凭证的3个要点
    日期:2021-01-26 点击:192次

    微信截图可以当借款凭证的3个要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微信小视频等均属于证据分类中的电子证据,电子证据较为特殊,存在被伪造、篡改、删减的可能性,所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判断一直是一个难题。

  • 离婚协议未确定财产给付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离婚时开始计算案例解析
    日期:2021-01-23 点击:268次

    离婚协议未确定财产给付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离婚时开始计算案例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因此,参照合同撤销返还财产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规定,未确定履行期限的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也宜从离婚时开始计算。

  •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日期:2021-01-23 点击:223次

    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上述条款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款人是否有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
    日期:2021-01-23 点击:223次

    借款人是否有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比如,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时,借款人应当提供有关近期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的效益,产品的产、供、销情况,内部经营管理和生产条件的情况,以及与借款用途直接相关的经济效益的情况等。如果借款用于固定资产,应当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吗
    日期:2021-01-21 点击:146次

    撕坏的借条重新粘贴,还能用作证据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原告提供具有重大瑕疵的借条作为证据,欲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事实时,对证据的瑕疵,应给出理由及相关证据,进行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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