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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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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一分六厘的准确理解(以案释法)
    日期:2021-12-07 点击:148次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一分六厘的准确理解(以案释法)对于年息一分六厘的理解,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在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场合,如果意思表示需要解释,那么首先是按照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合同文本所运用的字句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载体,在进行合同解释时,应当优先依据文本,对当事人的词句进行解释,也即文义解释在合同解释方法的次序上具有优先性。

  •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已经发生
    日期:2021-12-06 点击:104次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已经发生原告提供转账凭证,已经初步完成了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并非借款,其承担的不仅仅是抗辩的具体化义务,还负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也就是说,被告抗辩原告的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相当于被告提出了一个新的主张。对于该主张,既要作出具体的合理解释,还需要提出一定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被告提不出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则基于原告已经提交了初步的证据,一般应认定借贷关系已经发生。

  • 微信转账借出钱,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日期:2021-11-29 点击:97次

    微信转账借出钱,对方不承认怎么办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欲证明原告提供的微信号为原告持有,可由原告通过登录自己提供的微信号查找绑定的手机号,由法官当庭查验原告是否为手机号码使用人,再进一步判断是否为微信号持有人;而要证明原告提供的被告的微信号是否为被告持有,司法实践中主要依靠对方自认,其次是通过打开对方的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等内容佐证,再次是通过向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申请协助调查确认是否本人。

  • 套取银行贷款又转贷给他人的合同无效
    日期:2021-11-26 点击:146次

    套取银行贷款又转贷给他人的合同无效在认定“出借人套取信贷资金”时,一是不需要区分资金来源,即在“信贷资金”进入出借人账户,与出借人自有资金发生混同之后,再转贷出去后“转贷资金”是否是“转贷资金”不再是必须证明的事项。二是只要满足“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出借人尚欠银行贷款未还”这一个要件就可以。换句话说,出借人“欠银行贷款”不一定必须是“欠信贷资金”,在出借人欠“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的情况下,如果发生“转贷”,也有可能直接被认定为“高利转贷”。

  • 隐瞒民间借贷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已经消灭的债务的,构成虚假诉讼
    日期:2021-11-24 点击:113次

    隐瞒民间借贷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已经消灭的债务的,构成虚假诉讼民间借贷关系中,出借人为牟取暴利,往往利用借款人急于用款的心理迫使其接受远高于法定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的高额利息约定,在借款人已经实际清偿完借款本金及依法应予保护的利息后,仍通过诉讼方式向借款人主张偿还借款本息。针对借款人已经清偿完借款本息的抗辩及举证,出借人往往伪称借款人主张的还款系归还其他借款,导致案件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 借条也有“保质期”,8种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请记住
    日期:2021-11-04 点击:157次

    借条也有“保质期”,8种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如何起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利息如何约定
    日期:2021-10-22 点击:94次

    如何起草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利息如何约定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借款人追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双方身份证载明的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 出借人过世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又有何法律风险
    日期:2021-10-20 点击:131次

    出借人过世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又有何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怎么办
    日期:2021-10-20 点击:204次

    借款人突然去世,欠款怎么作为出借人而言,一旦借款人去世,其继承人面对陌生的债务,很可能以不知情、债务已归还等理由消极应对。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出借人则需要查明所有继承人,这无疑增加了诉讼难度。

  • 职业放贷人的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怎么办
    日期:2021-10-20 点击:165次

    职业放贷人的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怎么办正常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支付利息,债权人转为职业放贷人,而债务人不用支付利息,无疑使债务人从债权人的违法行为中获益,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失衡,不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种情况下,以借款人向出借人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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