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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纠纷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相邻权纠纷案件栏目:相邻权纠纷案件律师代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诉讼时效,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清单等,请求停止侵害,请求排除妨碍,请求赔偿损失,请求消除危险,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相邻一方的不动产利用行为侵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同相邻权益,小区业主可以采用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邻关系诉讼,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相邻权利人的相邻权是否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程度,相邻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相邻权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效力认定等。

  • 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
    日期:2012-01-29 点击:323次

    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应以不同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a、新建房屋一方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设计范围施工的,一般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降低建筑高度减少建筑层次等。b、对经过合法批准手续的新建楼房,或者虽属违章建筑,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将给国家或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受影响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判令侵权方给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场所,或者给予受害方赔偿等。

  • 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
    日期:2012-01-29 点击:452次

    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煤烟、震动、臭气、光线、放射性等侵入邻地导致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权利受到干扰性妨害或损害的,被称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相邻关系范畴。相邻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诉讼的,应考虑相邻人之间对不可量物排放容忍义务的程度确定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应衡量以下几方面因素:

  • 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日期:2012-01-29 点击:447次

    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采光妨碍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积和房价及受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可以用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影响面积×影响时间×10-30%的系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提高5-10倍。一方安装的设备发出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对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如果其同意进行整改又可以进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
    日期:2012-01-29 点击:438次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

  • 相邻关系法律性质和效力认定
    日期:2012-01-29 点击:753次

    相邻关系法律性质和效力认定,相邻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的,但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应注意与其他权利的区分,主要是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权等。

  • 请求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证明责任
    日期:2012-01-29 点击:517次

    请求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证明责任,请求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般应当举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相邻义务人实施了妨碍不动产所有权延伸权益的行为。该扩张行为具备违反民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利用不动产造成妨碍或妨害的事实。相邻权利人主张的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 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
    日期:2012-01-29 点击:554次

    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危险:因危险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险引起纠纷的地点;危险性质;危险面积、间距。采光:影响他方采光的时间;影响他方采光的地点;影响他方采光建筑物名;影响他方采光的高度、面积、间距;影响他方采光的范围、程度;影响他方采光造成的后果。音响:音响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音响引起纠纷的地点;音响的影响程度;音响造成的后果。

  • 相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
    日期:2012-01-29 点击:1395次

    相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1、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他。(2)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工商字号。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证据: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3、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1)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2)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3)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4)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5)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

  •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
    日期:2012-01-29 点击:1576次

    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使用权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应区别对待:(1)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前已产生的相邻妨碍,原则上使用权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2)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后产生的相邻妨碍,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相邻妨碍是经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面临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竞合,使用权人可以选择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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