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损害赔偿律师网消费纠纷产品责任损害赔偿律师栏目:产品责任的认定,产品质量产品瑕疵致人损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范围研究,产品质量案件中的合同责任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性质剖析,产品质量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处理,产品质量纠纷的法律关系及举证责任分析,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办案流程,产品质量责任案件律师代理,产品质量责任损害赔偿案件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材料清单,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缺陷产品侵权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等律师实务操作等。
手机质量纠纷该如何解决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信息产业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如何解决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第一托修方应该与承修方签订书面维修合同,事先明确约定修理项目、修理费用、质量要求、竣工时间、验收标准以及其他责任事项,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合同是一种重要的诉讼证据,这样一旦发生了纠纷处理就有了依据。
对质保金是质量保证金还是质量保修金的认定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所谓质量保修金,顾名思义,就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修金主要是为了方便对标的物的维修,防止事后因维修费用问题导致维修不能及时进行的情况,其用途是特定的。
消费者协会不受理哪些方面的投诉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普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逐步提高,但仍有不少消费者不明白哪些情况该投诉,哪些情况不该投诉。根据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产品标识为消费者认识和判断商品特征、价值、适当性和效用的基本依据,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销售者应确保产品标识内容的真实性,该内容为对消费者所负真实义务的最低标准。如因产品标识记载的内容不真实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九郡药业和云洲商厦是在案件被本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在一审法院的重审中才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对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如何判断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样品的认定此类案件的原告一般是合同的买受人,被告则一般是出卖人。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其买卖合同是否属于样品买卖而发生争议时,应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买受人主张为凭样品买卖的,应当由买受人举证,出卖人主张为凭样品买卖的,应当由出卖人举证。在诉讼中,买卖受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专门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的标准也是以样品所体现的品质为鉴定标准。
用非卖品手机电池以次充好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凭借购买其他商品或接受服务所获赠的优惠额度,再购买相应商品后,因经营者欺诈而要求 退货并增加赔偿时,该优惠额度应当计算在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价款中。整体销售的商品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部件为假冒伪劣的,赔偿的数额应为该商品的整体价格。
旅游商品经营者怠于履行告知义务构成消极欺诈关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否得到另行赔偿的问题,《消法》第五条规定“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向“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双倍索赔“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是消费者的一项法定权利。
食品标签未标示配料的添加量未经检验是否合法之认定对食品是否合符安全标准委托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是必经程序,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本案被告处罚原告奥康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是针对食品标签标示的违法行为,而非产品本身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原告销售的金龙鱼牌橄榄原香食用调和油标签上强调添加橄榄油配料而未标示添加量,可通过正常的视觉和认知加以判断,因而无需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被告未委托检验,并不违法。
![]() |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