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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例专栏简介

执行案例

  • 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
    日期:2021-03-01 点击:103次

    轮候查封不属于正式查封,债务人以轮候查封超标的额为由而提出异议时不予支持轮候查封在性质上不属于正式查封,并不产生正式查封的效力。诉讼保全中的轮候查封在性质和效力上属于临时性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在客观上并未对保全的标的进行处置。即便将来进入执行程序,究竟还有多少可用于实现本案债权,尚取决于在先查封案件的执行情况,此时债务人主张管辖法院对其实施了超标的保全的理由与事实不符。

  • 执行和解如何约束双方当事人
    日期:2021-01-21 点击:129次

    执行和解如何约束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协议的达成,建立在双方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若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达成和解协议,应及时告知执行实施部门,经执行实施部门审查属实的,应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并告知各方当事人。

  • "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正当来源大额存款可执行
    日期:2020-12-21 点击:193次

    最高院判例观点: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但未过户,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0-12-07 点击:171次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但未过户,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根据该规定,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对于房屋则必须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关系不成立。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未过户,能否因男方的债务执行该房屋
    日期:2020-12-07 点击:162次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未过户,能否因男方的债务执行该房屋案涉房产虽然预登记在母某、张某名下,但该登记具有公示和对抗效力,依照《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张某与母某离婚协议书中虽然约定案涉房产归张某所有,该约定仅是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分,仅凭该约定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对张某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属其所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父母子女之间存在"财产混同"的,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0-11-14 点击:202次

    父母子女之间存在"财产混同"的,能否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那么,父母和子女之间以“财产混同”方式恶意转移财产的,能否适用法律规定应当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文将通过法院的一则经典案例,揭晓上述问题的答案。

  • 夫妻对于房产的分割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0-07-23 点击:123次

    夫妻对于房产的分割协议能否排除强制执行在诉争房产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原夫妻一方享有的是将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的请求权,该请求权基于的《离婚协议书》已在相关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且该请求权早于第三方债权人的请求权。同时,针对案涉房产要求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与第三人享有的一般金钱债权比较来看,该金钱债权并非基于对案涉房产公示的信赖而产生,金钱债权请求权与所有权变更登记请求权比较,在性质和内容上亦不具有优先性。

  • 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法院不应再追加其为公司债务的被执行人
    日期:2020-07-12 点击:289次

    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法院不应再追加其为公司债务的被执行人强制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是执行依据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或者一定范围内对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主文没有明确的义务履行主体的扩张。公司的原股东已在出资期限届满之前将其股份转让给现股东,故法院应追加受让股份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不应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否可以认定债权的“风险损失”
    日期:2020-07-09 点击:836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否可以认定债权的“风险损失”小贷公司部分贷款未来实现的债权构成本案股权转让的对价之一,而涉案贷款是否出现“风险损失”也影响对价的考量,但对于“风险损失”双方并未明确约定情况下,在正常清收涉案贷款未果,相关执行案件已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时足可谓“风险损失”确已出现。二审认定强制执行程序仍未穷尽,对风险损失的理解过于苛刻。

  • 法院能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独资设立的公司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0-06-23 点击:202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所投资或入股的公司为被执行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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