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常识与婚家常识
监护人不能以协议约定来规避监护职责监护人与第三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照看、护理等监护职责,并约定一次性支付费用。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生活及照看、护理成本增加,第三人要求监护人增加护理费用,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支付相应护理费用。监护人以协议约定来规避或转移监护义务,拒绝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继母可以代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继子起诉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陈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生父徐某在2009年已被依法指定为陈某的监护人。现陈女士在其未依法取得陈某的监护人资格的情况下,无权代理陈某提起本案诉讼,裁定驳回起诉。后陈女士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目前该案已生效。
不履行监护、照顾精神残疾妻子的职责,丈夫监护人资格被撤销本案中,周某患有精神疾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丈夫作为其第一顺位的监护人,应当切实维护其妻子的合法权利,但是其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周某长期由其母亲刘某照顾,刘某担任其监护人更有利于维护周某的合法权利。因此法院判决撤销周某丈夫葛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周某的母亲刘某担任监护人,有利于切实维护其合法权利。
分居期间妻子患病,丈夫未尽抚养义务,离婚时可否主张扶养费
保证人在未征得配偶同意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无效,对其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在合同保证人处签名,系其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其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财产共有人的同意,保证人的配偶在该合同中未签署姓名并不影响保证人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保证人以其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保证人在未征得财产共有人即其配偶同意的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分,其配偶对此不予追认的,该承诺无效,并对其配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私生子权益受法律同等保护曹某与王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为法律所禁止、受道德伦理责难,两人应承担各自的责任。但既已生育子女,则需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相应教育抚养职责,具体履行方式应以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从确保其物质、精神需求,以及减少对其成长的不利影响角度出发予以考量。
为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何时生效离婚问题事关重大,应当允许当事人反复考虑、协商,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调解离婚时,该协议才生效。如果双方离婚未成,当事人一方有反悔的权利,其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或调解离婚,则双方事先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财产及债务处理协议因缺乏协议离婚的前提和基础,而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子女或者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决一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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