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常识与婚家常识
涉“夫妻财产”法条梳理+解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关于可撤销婚姻“重大疾病”的认定在撤销婚姻纠纷案件中,对重大疾病的审查一方面要考量该疾病是否足以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决定结婚的自由意志,是否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应审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家庭生活的实际状况及婚后生活的紧密度。因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宜结婚的疾病,且该疾病已经由过去的急性、高致死性疾病转为慢性、可控性疾病,同时该疾病非遗传性疾病,病情稳定的患者亦可正常孕育,因此不应将其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具体包括同等地享有父母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和同等的姓氏权等,任何侵害非婚生子女权益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的生身父母应当担负起抚养的责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需给付至子女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之时。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可由生父、生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来主张。
《民法典》中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所谓可撤销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亲友的人身自由、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以及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哪些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所谓“结婚”,是指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民法意义上的“重婚”,就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而刑法上的重婚,既包括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也包括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
《民法典》结婚的条件中国自古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说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历次《婚姻法》包括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都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基本没有了包办、买卖婚姻,但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要先证明这两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次,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证明配偶与他人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方面,证据材料极为关键
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要先证明这两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为证明配偶向“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其次,还要证明存在赠与行为,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证明配偶与他人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方面,证据材料极为关键
糖尿病属于可撤销婚姻里的“重大疾病“吗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规定,要求撤销婚姻的前提是被告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主观上故意隐瞒。对于重大疾病认定,民法典并无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1)严重遗传性疾病;(2)指定××;(3)有关××。
婚内出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夫妻一方出轨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因出轨导致离婚的,原则上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行为只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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