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夫妻一方婚前患有抑郁症的,不属于《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重大疾病”,另一方提起婚姻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患有疾病一方已经履行了婚前告知义务,虽告知不充分但不属于隐瞒,另一方以此为由提起撤销婚姻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婚后偶发急性重大疾病,且无证据证明该疾病系婚前所患,另一方提起撤销婚姻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患病住院期间另一方陪护的,推定另一方在陪护期间应当知道对方患病的事实
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登记处工作人员指出一方持有残疾人证,需要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才能登记结婚的, 应当认定另一方自结婚时知道对方患病的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不支持撤销婚姻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权
关于“配偶权”问题关于“配偶权”问题的争论一直非常激烈,而最终修订后的《婚姻法》并未规定所谓“配偶权”,更没有规定配偶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是否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双方离婚后,男方进行亲子鉴定,发现自己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遂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应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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