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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父母分居期间,孩子可否要求支付“婚内抚养费”
    日期:2022-12-02 点击:84次

    父母分居期间,孩子可否要求支付“婚内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子女可以起诉索要抚养费,但并不是无条件无理由的索要,更不应当作为离婚前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手段。孩子不是婚姻的试金石,不论婚姻状况如何,父母都应当合力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归根到底是源于家庭矛盾,但解决问题需要理性,切莫让孩子成为父母解决问题道路上的牺牲品。

  • “假离婚”变真离婚 离婚协议能否撤销
    日期:2022-12-02 点击:142次

    “假离婚”变真离婚 离婚协议能否撤销李某通过采取欺诈方式使张某与其签订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但在实践中,关于“欺诈”等情形的举证亦是相当困难,当事人往往会陷入举证不能而败诉的境地。虽然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的约定应被撤销,张某挽回了财产损失,但家庭破碎的事实却覆水难收。该案件也启示我们,婚姻非儿戏,离婚需谨慎!切勿为规避国家政策,或是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法律义务等商定“假离婚”!

  • 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被判赔偿2万元
    日期:2022-12-02 点击:163次

    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被判赔偿2万元王某已多次提起离婚诉讼,该案双方均同意离婚,调解和好未成,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应准许双方离婚。关于方某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王某所使用的微信向案外女子多次在特定日期转账具有特定含义金额的钱款,而且在晚上10点之后与该女子同住一间宾馆,认定王某存在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重大过错,致使方某产生精神痛苦,系双方离婚的原因之一,所以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 房产1元转送女朋友 婚姻未成能否主张撤销
    日期:2022-12-02 点击:106次

    房产1元转送女朋友 婚姻未成能否主张撤销婚前将自己的房产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女友,最终没能结婚,这房子还能要回来吗?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送达,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落下帷幕,法院认为本案实质上仍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判决女友返还人民币合计96万元。

  • 夫妻约定“出轨赔偿对方100万”有效吗?
    日期:2022-12-02 点击:112次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时能否要求抚养继子女
    日期:2022-12-02 点击:74次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离婚时能否要求抚养继子女《民法典》第1072条第二款的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与父母子女关系相同。虽然,未成年子女因亲生父母再婚,与亲生父母再婚的配偶之间形成有抚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该关系不因亲生父母与再婚配偶离婚而自然解除;但是,男女双方离婚时,在作为子女生父母的一方要求抚养子女的情况下,应当判决子女由生父母一方抚养,而不宜判决由继父母一方抚养。

  • 赔付30000元!男子婚内出轨,法院判其给妻子支付赔偿!
    日期:2022-12-01 点击:142次

    婚姻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谁犯错谁受罚。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应以起诉离婚并且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提出的时间方面,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应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 探望权可以留宿孩子吗
    日期:2022-12-01 点击:141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不仅仅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更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立的一项权利。本案原告要求每半个月将婚生子接回家中探望并共同生活一天,该诉请不影响婚生子学习、生活,且有利于增进原告与婚生子之间的父子亲情,被告作为直接抚养婚生子的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原告探望婚生子。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非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22-11-30 点击:113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非夫妻共同财产公司成立后,未从事公司主业务经营,也未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年检报告书》系用于工商登记年检,可以证明公司处于存续状态但并不足以证明公司在生产经营,更不足以证明公司资产因此而增值。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价值在婚后的变化,主要是由公司所持有的资产市场行情变动引起,并不是夫妻一方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或者利用该股权进行再投资产生的收益。

  • 享有抚养权不等于免付抚养费
    日期:2022-11-30 点击:88次

    享有抚养权不等于免付抚养费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小张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满18周岁,不再属于未成年人,与谁一起生活属其自身的意愿及选择,对于成年子女,不再涉及抚养权的确定。对于小张回到张某身边后每月的抚养费,因当时小张的抚养权仍属于俞某,即使俞某确未履行抚养小张的义务,依法应由小张向俞某主张抚养费的支付。张某要求变更小张的抚养权,由俞某自2020年10月1日起每月承担小张抚养费1000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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