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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日期:2022-12-08 点击:92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 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抚养费,事后可以再要求其支付吗
    日期:2022-12-08 点击:127次

    离婚调解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抚养费,事后可以再要求其支付吗这并非意味着双方就抚养费作出约定后就不能更变,抚养费能否变更应当依照父母双方的收入变化并结合子女的实际需求等情形予以综合考量。例如,抚养子女的一方突然罹患重大疾病导致收入骤减,或子女因升学及年龄增长导致所需费用显著增加,此时可对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做相应调整。

  • 夫妻反目要求分割女方婚前财产被驳回
    日期:2022-12-08 点击:168次

    法院经审理认为,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诉的前提首先系要证明对分割之物享有共有权。本案中,决定购买案涉房屋系吴某与胡某的合意,庭审中吴某亦陈述其从未有过与杨某共同购买案涉房屋的意思表示。杨某向法庭提交协议书,从内容来看,且不论该协议书是否系吴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双方购房当时曾有过此约定,在吴某与胡某尚未离婚的情况下,该约定的内容显然因违背了公序良俗,当属无效,杨某支付房款的行为并不当然就取得对案涉房屋的共有权。

  • 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
    日期:2022-12-08 点击:333次

    家庭暴力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种对亲属的侵害行为,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做了明确规定,将家庭暴力分为身体侵害行为和精神侵害行为。身体侵害行为具有暴力性,这是没有争议的,但精神侵害行为是否属于暴力,则存在较大的疑问。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对身体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精神侵害行为则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家庭暴力可以分为即时性的家庭暴力和虐待性的家庭暴力,因此,对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也可以分为即时性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和虐待性家庭暴力的正当防卫,两者的特征不同,因而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各有不同。在我国刑法学界,对于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受虐妇女杀夫案的出罪路径共有四种,这就是正当防卫、受虐妇女综合症、防御性紧急避险和期待不可能。对此,采用正当防卫更为合适,而且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除了出罪以外,还可以采用防卫过当作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条件。

  • 声称“假离婚”,拒付抚养费!法院是这样判的
    日期:2022-12-07 点击:140次

    声称“假离婚”,拒付抚养费!法院是这样判的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系王某、李某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并未超过合理金额。且王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经济状况明显恶化或其劳动能力明显降低等特定情形,王某应恪守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据此判决王某仍按照3000元每月给付抚养费。

  •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的理解与适用
    日期:2022-12-07 点击:104次

    虽然要求夫妻“共债共签”可能会使交易效率受到一定影响,但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增加一定交易成本和夫妻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产生冲突时,因夫妻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关系到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等基本法律原则和公民基本财产权利人格权利,故应优先考虑。事实上,适当增加交易成本不仅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还可以减少事后纷争,从根本上提高交易效率。

  • 夫妻单方借款超出家庭日常开支,也能认定共同债务
    日期:2022-12-07 点击:150次

    夫妻单方借款超出家庭日常开支,也能认定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主要从事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的生意,虽以个人名义借贷了超出日常开支所需债务,但该行为属于赚取利差的投资经营行为,所获利息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日期:2022-12-06 点击:79次

    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在介绍典型案例时表示,单方撤销赠与时应取得双方合意,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与。

  •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4点法律常识
    日期:2022-12-06 点击:120次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
    日期:2022-12-06 点击:93次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即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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