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 夫妻债务

夫妻离婚,前儿媳要不要偿还公公的垫付款

日期:2022-12-10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推荐阅读    
打官司,你不得不知的那些事儿……
离婚,财产应怎么分?
离婚,孩子应怎么判?
离婚,彩礼应怎么退?
离婚,户口应怎么迁?
一文读懂:家庭暴力那些事
一文读懂:忠诚协议那些事
如何委托律师,风险代理我的案件?
 
正文▼
 

夫妻离婚,前儿媳要不要偿还公公的垫付款?

作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沈知勤,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亲戚、爱人关系结束后再想算清“感情债”,往往不太容易。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公公状告前儿媳,要求返还垫付款40余万元的案件,法院判决前儿媳小王归还垫付款。

小王原是老张的儿媳。2012年小王与老张儿子小张结婚,并购置位于吴江区某小区的房屋作为婚房,不动产登记于小王名下,老张自2013年10月18日至2018年7月17日,为小王垫付金额20余万元用以归还小王购房贷款。在2017年小王与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令小王支付所欠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随即老张于2017年12月29日为小王垫付1000多元诉讼费,于同日为小王垫付19万多元用于归还小王所欠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以上多次垫付款项共计40余万元。小王名下吴江区某小区的不动产2019年出售,小王收下房款。自2019年11月起,老张多次向小王催要上述垫付款项,小王拒不归还。无奈之下,老张只得起诉至法院要求小王归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张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款项交付真实存在,在老张没有明确赠与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小王应承担款项系赠与的举证责任,而小王未能举证证明。在父母出资时未明确表示系赠与的情况下,从公序良俗角度,不宜将父母出资认定为理所应当的赠与,而应认定为对子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子女渡过经济困窘期,子女理应负有偿还义务,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权益,也可避免子女购房后反而使父母陷于经济困窘的境地。小王离婚后将房屋出售,享有了不动产权利及变现后的价值,因还房贷而产生的债务是其一人债务。现老张要求小王返还垫付的房贷,于法有据,依法予以支持。关于老张要求小王返还其代小王垫付的银行的金融借款19万多元以及垫付的法院执行费1000多元,因该生效判决确认的是小王欠金融机构款项,小王是被执行人,故老张的代偿是免除了小王的义务,故小王应予以偿还。

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返还老张垫付款40余万元。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