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离婚房产分割专栏简介

离婚房产分割

  •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原共有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转让登记时则不产生物权的转让效力,该房产仍属于
    日期:2023-04-05 点击:58次

    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原共有房产归配偶一方所有,但双方未进行转让登记时则不产生物权的转让效力,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高龄老人,离婚要淡定!
    日期:2023-03-12 点击:126次

    在高龄老人离婚案件中的重组家庭,有近七成为双方再婚且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单身的老年人为搭伙过日子而组成的“半路夫妻”,对婚前财产问题尤为敏感。老年人的婚姻掺杂了利益冲突,相互之间信任感会降低。一些老年人将自己的养老金赠与自己的子女,导致自己日常开销全部依赖再婚配偶;还有一些家庭里,因为财产继承权引发对方子女的忌惮,双方针锋相对。由于高龄老人在生活、养老等方面常常需要子女的帮助,其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子女的影响,这种矛盾此时就会变得复杂,难以调和。

  • 持离婚协议书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日期:2022-10-19 点击:143次

    持离婚协议书可单方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该约定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处置,不违反法律规定。一方持离婚协议书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符合单方申请条件。

  • 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起诉,不予受理
    日期:2022-06-25 点击:72次

    依据夫妻“忠诚协议”约定起诉,不予受理经常会出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署忠诚协议的情形,如夫妻双方约定:“双方应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感和责任感。若一方在婚姻期间由于道德品质的问题,出现了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婚外情),要赔偿对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在忠诚协议签署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能否以另一方违反忠诚协议要求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另一方支付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明确意见。

  •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但未办理物权登记手续的,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22-05-01 点击:281次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但未办理物权登记手续的,是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婚姻关系破裂,房产分割有纠纷怎么办
    日期:2022-02-24 点击:61次

    夫妻婚姻关系破裂,房产分割有纠纷怎么办女方在婚内出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酌情对女方少分财产。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你抚养子女的条件更利于其健康成长,或者子女随女方生活可能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你可以主张直接抚养子女,并要求女方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 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日期:2022-01-09 点击:46次

    在父母一方不能就出资为借贷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形下,一般都应认定该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借贷关系中一般都立字为据,以借贷人出具借条形式作为出借人请求返还的依据。故正常情况下,出借人都会妥善保管借条。而赠与关系中,赠与人是通过赠与方式放弃了赠与物的所有权,一般不存在事后受赠物的返还问题,故赠与人没有必要保留相关证据证明赠与关系的存在。因此,主张借贷关系的父母应比主张赠与关系的子女更接近证据并更容易保留证据。

  • 公婆买房给儿媳,离婚时要还!
    日期:2020-07-11 点击:181次

    公婆买房给儿媳,离婚时要还!但真的写你名字就能拿走一半吗?很多妹子会说,那肯定啦。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不管他爹妈婚前婚后买房,加了我的名字就视同赠与,这房子我平分定了。等等,人家爹妈什么时候说送房子了?你有证据吗?借钱给你们买房就算不错了,还想赖着老人家的养老钱不还!看!还有借条和转账凭证!这这这,这是咋回事啊?这借条是后补的假借条!没有我的签名啊!

  • 婚姻家庭纠纷32个2015年最新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总
    日期:2019-12-29 点击:139次

    婚姻家庭纠纷32个2015年最新典型案例裁判规则汇总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5年11月20日、12月4日公布了总计79件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本文汲取部分案例中的“典型意义”,经提炼、总结,以实务问答的编写方式,整理成相应的裁判规则,供您在司法实践中参照适用。

  • 离婚案件中涉拆迁房分割要充分考虑财产来源
    日期:2019-12-04 点击:472次

    离婚案件中涉拆迁房分割要充分考虑财产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