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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商铺油烟侵扰邻近居民怎么办;空调热风吹入邻居家该怎么解决
    日期:2012-03-13 点击:639次

    商铺油烟侵扰邻近居民怎么办;空调热风吹入邻居家该怎么解决 本案中,如果商铺没有按照标准安装排烟和隔音设施的,吴小姐可以要求楼下商铺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噪声和油烟的排放符合标准,吴小姐只能容忍。老郑家的空调噪声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应该经过有关部门测定后才能判断。但从两家的实际地理位置来看,老郑的空调室外机虽然安装在自家阳台护墙上,但距离小张的卧室过近,空调启动时影响了小张的生活和休息。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老郑应当拆除空调,消除影响。

  • 小区内搬进面粉作坊,受噪声不堪忍受怎么办
    日期:2012-03-13 点击:447次

    小区内搬进面粉作坊,受噪声不堪忍受怎么办 业主们有权要求作坊从小区内搬走。《物权法》明确规定,禁止不动产权利人制造噪声污染。同时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面粉作坊制造噪声,严重侵犯了小区居民的休息权,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作坊主虽然有租赁合同,但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归于无效。因此,作坊应该从小区内搬走。

  • 开发商可以通过补偿的方式,排除相邻关系中采光权的规定吗?
    日期:2012-03-13 点击:568次

    开发商可以通过补偿的方式,排除相邻关系中采光权的规定吗? 开发商新建公寓应当避免对已有建筑物的采光、日照、通风等造成妨害,这是法律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环境、身心健康,所作出的强制性规定,相邻各方不能通过合同排除这一法定义务。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不能通过给予住户补偿的方式收购“阳光”,使已有建筑内居民忍受低于国家规定的采光、日照等最低标准。即使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开发商收购阳光,该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行法律规定而无效。

  • 如何维护自己的采光权
    日期:2012-03-13 点击:393次

    如何维护自己的采光权 居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是否受到影响,应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来确定。李先生新房的采光、通风受到了对面新建筑的影响,如果经相关部门测算后,确实低于国家规定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物权篇标准的,李先生可以据此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为此多支出的电费损失。

  • 自建楼房影响邻居采光、通风要赔偿
    日期:2012-03-13 点击:557次

    自建楼房影响邻居采光、通风要赔偿 马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刭法院的支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本案中,冯某建造的三层小楼影响了马某房屋的采光和通风,导致房屋使用价值降低,影响了马某正常的生活居住环境,应当赔偿马某损失。

  • 在自家地上盖房,想盖多高就多高吗
    日期:2012-03-13 点击:446次

    在自家地上盖房,想盖多高就多高吗 戴某虽然是在其自己的宅基上建房,但基于对相邻关系的尊重,也应当避免对李某已经建成的房屋造成通风、采光和日照妨碍,而不能想盖多高就多高。一旦戴某所建房屋妨碍了李某房屋的日照,戴某就应该承担责任,拆除超建的部分。

  • 建筑施工、铺设管线可以利用邻居的土地吗
    日期:2012-03-13 点击:428次

    建筑施工、铺设管线可以利用邻居的土地吗 如果小钱家的照明线、电话线的安装必须通过王某房屋上空,则王某应该允许小钱的铺设行为。如果对方乱拉电线,使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胁,也属于小钱铺设行为不当,王某可以要求其进行改善,而不能剪断对方的线路,禁止小钱从自己的房屋上空铺线。同时,小钱铺设照明线、电话线,如果必须经过王某的房屋,有权要求王某允许自己铺设,但也应该注意铺设线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给王某的财产和生活造成不便,甚至威胁到王某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 为装修而搬运建材,邻居不让通行怎么办
    日期:2012-03-13 点击:410次

    为装修而搬运建材,邻居不让通行怎么办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案中,由于胡某搬运建材必须经过史某家,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情况,因此胡某有权通行,史某应该提供必要的便利。胡某可与史某进行协商争取他的同意。如果史莱执意不肯,胡某可以请求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出面予以协调,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相邻权纠纷之进出无路,是否只能另辟蹊径
    日期:2012-03-13 点击:462次

    相邻权纠纷之进出无路,是否只能另辟蹊径 弄堂的产权虽然属于张某所有,但从两家房屋的地理来看,弄堂是胡某进出其后排房屋的必经通道,如果张某不允许其通行的话,胡某只能在自家前排房屋后凿洞穿行,这对于胡某来说,费用和工程都过甚,因此,张某应该允许胡某继续利用弄堂通行。

  • 相邻权纠纷之庄稼地能否通行
    日期:2012-03-13 点击:751次

    相邻权纠纷之庄稼地能否通行 此案涉及的是相邻关系中的通行权问题,相年,由于雨水较多,为防止水道进一步扩张, 邻通行权是指一方因建筑物别无其他通道,或者土地在邻人的土地包围之中,有通过邻地的权利。其设立的目的是为调节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相互间对土地的利用,而对相邻不动产权利的行使加以某种程度的限制,从而使邻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充分发挥其对土地的利用效用。只要是有必要通行邻地,就应确认其享有通行权,另一方对此应当容忍。当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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