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无证驾驶事故后逃逸 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后应如何赔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超交强险限额的部分,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现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驾驶的机动车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发时王某虽系无证驾驶,但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在自助“无人店”里打工 法院认定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根据牛某及A公司的陈述以及行业特点,夹娃娃店为无人看守的运作模式。牛某平时并非长驻店内,而是根据A公司的指派至店内完成任务,并无严格的考勤要求。牛某对工作何时完成有一定的自主性和弹性,且也在其他单位兼职。根据店内夹娃娃机的数量、牛某的工作内容以及无人店铺的经营模式等实际情况,可以认定牛某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足4小时,每周累计时间也不足24小时,故双方之间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
犯了交通肇事罪,受害人还能获得死亡赔偿金吗民事赔偿不应受侵权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影响,例如“最高院民一庭认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就精神损害赔偿对犯罪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22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案件予以审理,结合案件具体情形,依法认定对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应否给予支持”(参见程啸《侵权责任法》第858页)可兹参照。最后,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本地司法实践中,目前还是以肇事者在事发时所驾驶车辆的车辆属性来区分死亡赔偿金的支持与否,这主要建立在综合考虑车辆危险系数、侵权人的赔偿能力、后续执行等各种因素的一种折衷做法。
商品来源无法说明,是否应当进行三倍赔偿周某未对A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提供初步证据,不应支持周某的三倍赔偿请求。理由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三倍。
商业保险中缴纳保费时间与保险生效时间不一致,应如何认定原告张某作为商业险合同的当事人,明知投保车辆已处于脱保状态,其在投保时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具有更高注意义务,但其在投保时未向保险公司要求案涉保险责任期间应自签订合同或缴纳保险费时起生效,保险合同中亦未加盖或者写明“即时生效”字样,故对于保险人责任范围外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依约不应承担保险责任。据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烟雾阻挡视线 发生交通事故谁之过因事故发生后当事方移动车辆、未现场拍照及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且当事人各方对事故发生经过陈述不一致,又无其他证据证实,故交警部门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无法确定事故各方的责任。事故发生在被告某村委会管理范围内,但非村委会指定垃圾堆放点,存在附近村民自发在此处扔垃圾及焚烧的现象,本次垃圾焚烧的点火人无法查明。
驾驶电车撞击挂车死亡 自担主责能否免赔对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一方是否应该赔偿机动车一方的损失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有责任即应担责是公平原则的体现。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损失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方面可以彰显公平正义,另一方面也可以使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更好地遵守交通规则,不至于纵容其交通违法行为。
简述超龄人员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成立及思考尽管法律及实践对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劳务关系的认定较为统一,但对于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在同等环境条件下与雇佣单位是成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相关法律及各地存在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包括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就不可能再成立劳动关系。
“未接触型”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方应按责赔偿交通事故中,“接触”并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只要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有因果关系并起到了作用,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道路交通运行过程中,驾驶人均应当谨慎小心,善尽注意义务。驾驶车辆一方一旦对周围的车辆、行人形成了危险状态,就应该具有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即使双方未发生碰撞剐蹭,因自己的危险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理应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货车司机无偿帮忙装货致受伤,损失如何承担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是否获得工伤赔偿,不影响其向侵权责任人主张权利。何某作为帮工人因帮工行为遭受人身损害,座椅公司作为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何某受伤的原因主要是防护栏焊接处断裂,但何某操作过程中也存在操作不规范,没有注意自身安全的过失,可适当减轻座椅公司的责任。最终判决座椅公司按70%责任赔偿何某因人身损害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判决后,座椅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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