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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赔偿专栏简介

诉讼赔偿专题由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主栏目组成,内部设有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团、合同律师服务团。内容涵盖了几乎所有的损害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其中侵权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等等;违约损害赔偿即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房产买卖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物业管理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工程承包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等;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

  • 男童被烈性犬咬伤,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
    日期:2022-05-13 点击:82次

    男童被烈性犬咬伤,饲养人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动物侵权的构成要件为:1.存在饲养动物损害他人的行为,并不要求系饲养人有意为之。2.产生了损害结果,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3.动物致害的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饲养动物侵权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须以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过错为要件,适用该原则免除了受害人证明行为人过错的举证责任。考虑到饲养的动物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动物饲养人对动物的控制力是最强的,应承担起管理动物的义务,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从而更加审慎地预见和防范危险发生。法官提示:动物饲养人应按规定饲养动物。对于养犬人来说,饲养犬只应符合当地养犬管理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系好犬绳,及时制止犬只的过激行为,防止犬只伤人。此外,人们在户外活动时,尽量避免抚摸、逗弄不熟悉的他人宠物,带孩子外出时,时刻注意让孩子与动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减少损害的发生。

  • 老人在养老院被推倒,谁该担责
    日期:2022-05-13 点击:92次

    老人在养老院被推倒,谁该担责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根据该条规定,监护人责任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是监护人责任减轻的要件。民法典第118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日期:2022-05-03 点击:84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受害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日期:2022-05-02 点击:69次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2022年)
    日期:2022-05-02 点击:233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 搭“顺风车”出车祸,家属要求车主赔偿,法院怎么判
    日期:2022-04-18 点击:84次

    搭“顺风车”出车祸,家属要求车主赔偿,法院怎么判 “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符合友善、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典》制定前,尚无关于“好意同乘”的明确法律规范。《民法典》首次对“好意同乘”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搭顺风车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同乘人员受伤或死亡,责任分划定分两种情况:①搭乘人免费搭乘,车主在有违章等过错情形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②搭乘人付费搭乘,视为车主有营业目的,应对搭乘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 在洗浴中心滑倒,赔偿该怎么算
    日期:2022-04-18 点击:163次

    在洗浴中心滑倒,赔偿该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为特定主体设立了安全保障义务,以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被侵权人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应尽到注意义务,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损坏,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日期:2022-03-22 点击:109次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损坏,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在导致多人死亡的同一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的家属可以不考虑受害人年龄、收入、居住在城镇还是乡村等个体差异因素,按照同一侵权行为中“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同时,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的下发,试点省市内的当事人家属,可以按照各省市制订的试点方案,主张死亡赔偿金,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022年“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日期:2022-03-15 点击:242次

    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 在朋友家打“玻尿酸”导致额部皮肤坏死,该怎么赔
    日期:2022-02-10 点击:104次

    在朋友家打“玻尿酸”导致额部皮肤坏死,该怎么赔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均是医疗美容的范畴。本案提醒我们,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过程中应当谨慎、理性,须选择取得相关许可的机构及具备医疗从业资质的人员进行医美服务,提高风险意识、保护意识,切勿贪图便宜,盲目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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