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调解不成,法官保管的财产应该如何处理?本案尚处于审判阶段,在法院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前,双方的借贷法律关系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根据前述法律条款规定,法官在审判期间判决尚未生效前,应该始终保持中立的立场,既然案件调解不成功就应该将5万元退回给曾某某。
伪造证件将房屋过户并出售的该如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甲出卖房屋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又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了伪造结婚证、授权委托书并将房屋过户出售的行为,属采取了秘密手段,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政府采购中公平竞争原则及非歧视待遇的判断崇明县财政局作为监督部门,没有对政府采购活动作全面核查,也没有就质疑方所质疑的具体问题及辉慈公司所投诉的不应废标等具体事项作出处理。崇明县财政局的处理决定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崇明县财政局作出的处理决定。
“充话费送手机”的合约机用户未按约交费通信公司的损失如何确定“充话费送手机”的合约机用户与通信公司约定的使用期间未满并拒绝交费,通信公司终止合同后,欠费及违约金据实结算,手机终端损失参照已履行期间按比例确定。
省级总代能否授权市级经销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审慎行使代理权限,提高行使代理行为的注意义务,及时促进被代理人明确授权范围,因其未尽到相关义务,亦存在过错,因此其应当对授权不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小孩游乐区玩耍摔伤商家是否担责?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时,享有人身不受损害的权利,且游乐区入口处的告示牌不能成为餐厅的免责事由。但王某作为一名年仅4岁的幼童,家长有监护、照看义务,若发生事故,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餐厅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从一则案例谈放火罪与失火罪谭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失火罪。谭某的行为对造成火灾的后果是持否定态度的,其见到火烧到土沟中杂草后上前打火,见火势控制不了而离开现场,其认为自己的鱼塘与钱某果园相差七八米,无法预见当天的风有那么大,火势会一下子蔓延至钱某果园,谭某主观方面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间接故意。故应认定为失火罪。
清洗工高空坠亡应由事故所在地管辖还是调解所在地管辖湛某某在某区某单位做外墙清洗工作时从高空坠落身亡,之后,经该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派员调处,其家属与被告A市保洁公司和B市的保洁公司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受害方要求确认赔偿协议合法有效,并要求被告方支付赔偿款。
婚前购车婚后登记对方名下财产性质的司法认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其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合同及其他形式来完成。其不仅要求有赠与行为,还需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本案中,原告父亲为其女儿结婚出钱购车,供婚后使用,但其并没有将涉案车辆赠与给被告的意思表示。被告也无证据证实存有该意思表示,且自认是因与原告结婚才将车辆登记到自己名下。
最高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如何理解“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有些无效婚姻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因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除等情况,可以认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存在阻却事由。即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如未达法定婚龄者已达法定婚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已经治愈,这时对提出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而近亲婚姻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重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被认为属于绝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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