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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收钱帮人办借调 涉嫌犯罪要判刑
    日期:2018-03-23 点击:99次

    收钱帮人办借调 涉嫌犯罪要判刑本案中被告人陆某将齐某及巴某的妻子借调到其他单位,并收受了钱财,其行为应认定为收受财物对谋取职务进行调整,并且齐某及巴某妻子的工作调动是根据其本人要求进行的调整,为其本人带来了工作环境变好,工作压力变小等不同程度的好处,属于谋取利益的范畴,故被告人陆某帮助他人借调到其他单位的行为涉嫌构成受贿罪,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以邮寄方式提出的履责申请信件被直接退回是否应认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日期:2018-03-22 点击:1014次

    以邮寄方式提出的履责申请信件被直接退回是否应认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19日作出(2015)四中行初字第269号行政判决:确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拒绝接收霍某、刘某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行为违法。

  •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日期:2018-03-22 点击:126次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严重破坏国家考试的管理制度,损害其他考生公平竞争权,构成代替考试罪。该种代替考试的行为构成代替考试罪的共同犯罪,应该以代替考试罪追究替考人和被替考人的刑事责任。

  • 债权人拒退第三人目的不达的代偿款构成不当得利
    日期:2018-03-20 点击:166次

    债权人拒退第三人目的不达的代偿款构成不当得利作为某企业债权人的某单位拒不退还第三人即徐某等人目的不达的债务代偿款构成不当得利,但本案的基本事实形成前后两个法律关系,可以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

  • 扣押物品处分主体的认定
    日期:2018-03-20 点击:199次

    扣押物品处分主体的认定侦查机关扣押涉案财物后,已经转由公诉机关随案移送法院,涉案财物的扣押机关已经转为法院;而法院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被告人被扣押的剩余财产,不能由刑事审判部门处理,只能由执行机构继续负责处理。

  • 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司法认定
    日期:2018-03-20 点击:102次

    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司法认定该撤销权纠纷案难点就是农田经营权转让行为在先,发生侵权之债在后。如果两被告转让农田行为在侵权之后,那么该案便没有争议。好像被告张锦宏转让承包地经营权在主观上没有损害两原告故意,但两原告与两被告都是同村同组的农民,他们所在的村、镇,乃至于金湖县当地的农民转让承包地经营权一般在三到五年。

  • 小孩游乐区玩耍摔伤商家是否担责
    日期:2018-03-20 点击:119次

    小孩游乐区玩耍摔伤商家是否担责虽然餐厅已经告知了使用游乐设施的相关风险且王某摔伤也是其他小朋友造成的,但作为经营者,餐厅应对其提供的游乐设施内发生的损害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餐厅应对此次事故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日期:2018-03-20 点击:223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本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向县政府申请处理。

  • 虚假广告致损失 广告平台是否担责
    日期:2018-03-20 点击:98次

    虚假广告致损失 广告平台是否担责原告石某因虚假信息被骗,其损失应当由广告主赔偿。因公安机关尚无侦查结果,无法确定该广告主的具体身份信息,原告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挽回损失。广告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亦没有依据《广告法》之规定与该广告主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对该起诈骗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 存在过错是否就要负全责?
    日期:2018-03-19 点击:282次

    存在过错是否就要负全责?公司对张某母子遭受的损失不应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山坡突然发生崩塌,属自然原因,公司事先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应属不可抗力,公司可免责,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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