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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法官:审判实务中大量的代书遗嘱无效,原因有三
    日期:2017-12-13 点击:159次

    法官:审判实务中大量的代书遗嘱无效,原因有三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作出的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请别人代为书写,即代书遗嘱。为了确保代书遗嘱的真实性,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但审判实务中,立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由于缺乏对遗嘱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导致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

  • 综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的有无
    日期:2017-12-10 点击:167次

    综合审查判断借贷事实的有无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王佳颖向法院提交署名王春武的借条、还款计划用以证明王春武的借款事实,王春武否认该两份证据的真实性,称不是其本人的签名,但其未能对此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对王佳颖提交的上述在案证据的真实性,本院予以采信。

  • 对当事人出具的“欠条”应综合其他证据印证其法律性质
    日期:2017-12-10 点击:194次

    对当事人出具的“欠条”应综合其他证据印证其法律性质在这类纠纷中债权人往往提供给法院的证据也比较多样化,比如“借条"、 “欠条"以及“收条"等形式的债权凭证。那么,在如何确认涉诉双方的法律关系之前,有必要对借条、欠条、收条的法律含义加以了解,以便对待证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加以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大家知道,借条、欠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关甚远。

  • 无因债权之司法认知,陈建平诉黄勇民间借贷案
    日期:2017-12-10 点击:118次

    无因债权之司法认知,陈建平诉黄勇民间借贷案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持欠条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被告出具欠条时,地点在原告经营的彩票店内,在场人均系原告方人员,且数量又占明显优势;被告出具欠条后,当原告要求被告实际支付时,被告即以受胁迫出具为由予以报警。被告就案件事实申请双方测谎,并出具如原告方通过测谎,被告无条件付款的承诺,但原告拒不同意,致使测谎未能进行。

  • 案件审理中对《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如何理解与适用
    日期:2017-12-07 点击:181次

    案件审理中对《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如何理解与适用“出资"是指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对价包括全款出资和部分出资两类。在全款出资的情况下,该出资的对价是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此时如果不动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则父母对子女一方的出资赠与实际上转化为不动产所有权的单方赠与,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该不动产自然为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部分出资的情况下,此时如果不动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同样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该部分出资亦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非法拘禁进京上访人员,侵犯人身自由被判刑
    日期:2017-12-04 点击:717次

    非法拘禁进京上访人员,侵犯人身自由被判刑,检察机关指控的10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10名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2013年2月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对这起非法拘禁来京上访人员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某等10人因非法拘禁1 1名来京上访人员被法院判处2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其中3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

  • 人肉搜索第一案,法院判决不得侵犯隐私权
    日期:2017-12-04 点击:283次

    人肉搜索第一案,法院判决不得侵犯隐私权本案中,正如法院判决认定的,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照片及与他人有“婚外情"等私人信息在网站上向社会公众披露,并通过该网站与其他网站的链接,扩大了王某私人信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传播的范围,对相关网民对王某发起“人肉搜索"、谩骂王某、骚扰王某及其父母正常生活的不当行为有相当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严重干扰了王某的正常生活,已经构成侵权,因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 夫妻债务的承担内外有别
    日期:2017-11-08 点击:77次

    夫妻债务的承担内外有别《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正确理解,应从夫妻关系外部和夫妻关系内部两个方面具体分析:在涉及外部关系时,即债权人主张夫妻共同偿还时,债权人如证明借款是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则推定为双方共同债务,但如出借人与举债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应由举债一方对外承担责任,配偶无义务偿还。

  • 离婚时一方提出进行亲子鉴定的申清,另一方不同意,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6 点击:274次

    离婚时一方提出进行亲子鉴定的申清,另一方不同意,请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的主体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本案中汤某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符合法律规定。亲子关系否认制度必须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考虑到隐私权、家庭和睦等问题,法律规定了双方自愿,即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亲子鉴定程序难以启动。

  • 最高院法官:责令刑事退赔与民事执行内容发生重合时,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7-10-31 点击:547次

    最高院法官:责令刑事退赔与民事执行内容发生重合时,应如何处理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中止执行后,刑事判决确认原民事执行依据所审理的借款人构成犯罪的,原来的执行程序是否应当终结,原民事执行依据是否应当撤销,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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