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买车如何防忽悠? 法官支招部分维权消费者法律意识薄弱,对诉讼主张存在举证困难。九成左右的消费者是首次购车,缺乏有关汽车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知识,当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时,到底是自身使用不当,还是车辆本身缺陷导致的,消费者无法拿出确凿证据。在双方出现质量争议需要鉴定时,消费者需要先行垫付高额的鉴定费用,很多消费者无奈选择放弃鉴定。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须考虑市场价值变动的客观性权利人无法就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提供准确的数据,导致赔偿金额的确定存在局限性时,知识产权权利的市场价值随着时间变动而波动的客观性,应当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予以充分考虑。在立法精神框架内,根据侵权主体和侵权行为方式对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减损的影响予以合理考量,使司法定价尽量准确反映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经营者销售与知名商品近似名称和包装的商品的行为构成“擅自使用”经营者销售商品所使用的名称和包装与知名商品近似,造成他人与知名商品混淆的,属于擅自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法律的角度看电影院要求顾客自购3D眼镜观影的行为电影院追逐利润是市场经济的当然之义,但电影院在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绿色环保的基本原则,应当尊重顾客自主选择的权利,即电影院首先应当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3D眼镜供顾客使用,同时对卫生标准、或3D眼镜品质有更高要求的顾客,可以提供更高品质的3D眼镜供顾客购买使用。
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赃实证辨析基于上述理由,铁路法院应当立即撤销违法查封行为,解除错误查封,以维护检察机关刑事扣押行为的法律严肃性,进而保障刑事案件被害人——交易部的合法权益不因国家公权力的违法干预而受到侵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健身中途被更换教练 法院判决健身房退卡法院特别提醒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应注意向商家索要相关票据,如今很多交易可通过POS机刷卡、移动扫码支付进行,这种情况下收款人很可能与服务提供者不一致,如果不索要相关票据,就难以证明费用项目,给后续维权带来麻烦。
浅析民事诉讼法官释明权的释明尺度释明权是法官应尽的一项义务,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但由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没有对法官释明权作出明确、统一的规定,虽然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和法官行为规范中,反复出现了“应当告知”、“释明”、“释明权”这些概念,但相互间并不系统,内涵和外延也并不明确,使得法官在民事诉讼中行使释明权时作法不一,影响了法官客观、公正、公平、中立的行使好释明权这项义务。
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应如何定性乙公司在其商标被宣告无效前的使用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对商标有效期间的使用行为不应再进行追究。理由是:乙公司的商标虽然注册在后,但其获得商标注册是经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在授权程序上是合法的。
在审理建设施工合同中出现的合同无效种类及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而不是不发生任何其他意义上的效果。当事人对无效合同的无效存有过失的,须承担缔约过失上的责任,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之间则发生返还财产的法律效果。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离婚后应否共同承担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解释第一条明文规定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该解释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债权人加强事前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另一方追认的形式来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在出借借款时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为债权人向夫妻双方同时主张权利提供证据保证,避免事后因夫妻另一方以不知情等理由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