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案例】2007年3月4日上午,时某骑自行车去上班,途中一个小伙子骑自行车突然撞在时某自行车的后轮上,时某和自行车都没有受损,那小伙子却摔倒在地,时某骑车赶路上班去了。可事后交警说那个小伙子经医院检查颅内出血,花去医疗费用1万多元,因时某当时没有报案,该医疗费用该由时某承担。请问,时某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律师解析】虽然时某被那个小伙子所撞,没有负伤,但时某完全有条件、有责任报案。时某因骑车赶路而不报案,其行为有“不报案”的过错,因此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