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户联保最高额借款责任限额应以户为单位
参考案例 某银行诉崔某甲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4-08-2-103-005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 2018.04.12 / (2018)鲁1203民初89号 / 一审
裁判要旨
因联户联保贷款所组成的联保小组以户为单位,故在最高额限度内承担责任时亦应以户为单位,而不能让每户的每个人均在最高额限度内承担责任,否则,将变相加重联户联保小组家庭成员的还款责任,背离联户联保贷款业务的初衷。
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
参考案例 某银行诉张某某、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3-16-2-103-013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8.25 / (2020)京0102民初15701号 / 再审
裁判要旨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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