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进入高架桥发生交通事故案。
【裁判要旨】:
非机动车、行人擅自进入机动车通行专用道路遭受事故损害,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非机动车、行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非机动车、行人不得擅自进入高架道路、隧道和机动车通行专用立交桥、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擅自进入上述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并相应减轻机动车驾驶人的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量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擅自穿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环路、城市隧道等,从而引发各类人身、财产损害事故,人民法院相关裁判可有效引导社会公众遵守法律法规设定的通行规则,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减少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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