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游泳不慎溺亡赔偿责任判定
【裁判要旨】:
结伴野外游泳的参与者负有相互照顾、救助义务,若参与者未尽到相关义务,应当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水库管理人员有确保水利设施安全、功能完好等保障义务,但对进入水库游泳者不负安全保障义务。未成年人到水库游泳,不慎溺水身亡应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
案例来源:《人民司法 案例》2017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