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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抖音上讨要伙食费 “维权”变“侵权”得道歉

日期:2023-02-24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男子抖音上讨要伙食费 “维权”变“侵权”得道歉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王禹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自媒体时代,短视频已经融入到了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成为记录大众、分享生活的重要方式,但运用不当极有可能产生法律责任。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兴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短视频维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2022年6月至10月间,李某某在南通某建筑装饰公司工地上干活。工程结束后,李某某认为该装饰公司尚欠付他部分伙食费没有结算,而装饰公司则认为已经支付,双方发生纠纷。

李某某为讨回伙食费即在该装饰公司的大门上张贴“请你还钱”“清账”字样的大字报,并拍摄照片制作成视频发布于抖音平台,该视频获得了不少人观看和点赞。

装饰公司发现后第一时间向李某某发送了告知函,要求其下架相关视频停止侵权,但李某某对此不予理会。后经装饰公司找李某某进行多次沟通和解释,李某某终于明白装饰公司已经通过提供伙食的方式支付了结算账单中的伙食费,因此在实际支付时理应扣除相应的伙食费。李某某自知理亏遂下架了发布的视频,但此时随着视频的传播已经对该装饰公司在行业中的信誉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装饰公司遂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损失。

起初,双方都不愿意做半点让步,装饰公司坚持自己的诉请,而李某某则认为其粉丝数量少未对装饰公司的名誉造成影响,不同意赔礼道歉和赔偿。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告知公司负责人,案涉侵权视频已经下架,且主观上李某某并非故意捏造事实来损害公司名誉,而是对双方之间的结算存在误解;客观上李某某并非网络大V,产生的负面影响力有限,建议放弃赔偿损失的诉请。另一方面,法官教育李某某的行为客观上已对公司的名誉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理应向对方赔礼道歉。

经过多轮的劝说和沟通之后,最终双方同意由李某某在自己的抖音账号发布道歉视频向装饰公司赔礼道歉,装饰公司放弃要求李某某赔偿的诉讼请求,这起因短视频引发的纷争至此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网络自媒体是一把“双刃剑”,通过网络维权同样需要理性合法,若发布不实消息或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将“维权”变“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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